# 1191400042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昇空及吊臂工程車定期檢查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上豪起重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72,632
原始預算
$ 1,303,684
底價金額
$ 1,207,500
決標折數
97.11 %
投標廠商列表 (共 2 家)
廠商名稱 狀態 投標金額 價差
上豪起重工程行 $ 1,172,632 WINNER
永臻行 未得標 -- --
詳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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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2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陳筱雯/履約:黃梓瑜
聯絡電話 (07)7410111#8016/8013
機關代碼 3.13.31.2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
聯絡人 採購:陳筱雯/履約:黃梓瑜
聯絡電話 (07)7410111#8016/8013
傳真號碼 (07)7435935
電子郵件信箱 u28369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本案投標須知第六十二條: 1、本案採實作實算,於契約期間內機關如業務上需要得要求增加車輛,得依本契約所訂之車輛單價計算增量,並不得逾契約總金額20%(未稅)。 2、如維護檢查服務良好,經機關與廠商雙方同意得依原契約價金、項目及條款辦理後續擴充一年,並以一次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事務課)
招標文件總售價 210元
付款方式 新台幣210元整,請繳存⾄臺灣銀⾏公館分⾏第5811-119-490006-7帳⼾(⼾名:台灣電⼒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23 17:00
開標時間 114/12/24 14:00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本處業務大樓四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0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範廠商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行為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誠信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台電鳳山區營業處總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詳承攬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詳本案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吊車或起重機相關製造、檢查或維修等業務者。(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本案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1、廠商檢查人員最少需具有3公噸以上移動式起重機操作人員訓練證書或合格證明。 2、具有製造或維護保養專業知能人員(如:汽車檢驗員、汽車修護技工、重機械修護技工、乙級以上技術士等)。 3、大貨車駕照。 4、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相關證書或合格證明。
其他:押標金 ⼀、新台幣50,000元整(票據受款⼈請載明為「台灣電⼒股份有限公司」。廠商以銀⾏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狀、銀⾏之書⾯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者,其有效期應依本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辦理。 ⼆、押標⾦及保證⾦應由廠商以現⾦、⾦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票、保付⽀票、郵政匯票、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狀繳納,或取具銀⾏之書⾯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並應符合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之格式。
其他:領標方式 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案之招標文件: ⼀、欲採電⼦領標者,請⾄「政府電⼦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欲採專⼈領購者,⾃公告⽇起⾄截⽌投標⽇⽌購買圖說者,應以無記名⽅式依規定先將書⾯圖說費210元繳存⾄本處圖說費帳⼾(收款⾏:臺灣銀⾏公館分⾏,帳號:5811-119-490006-7,⼾名:台灣電⼒股份有限公司),憑繳款證明在辦公時間向圖說出售單位換領書⾯圖說,經本公司收訖「臺灣銀⾏公館分⾏繳款證明」並核與規定相符後,開立統⼀發票、書⾯圖說給購買⼈。 三、廠商郵購書⾯圖說,請附郵政劃撥收據、回郵郵票130(外縣市190)元及⼤型回件信封,向本處事務課辦理,惟限於郵局開辦國內快捷郵件區域內(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式郵寄圖說,其多餘之郵資,本公司將郵寄退還),並請⾃⾏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或郵局延誤⽽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其他:標函,押標金憑證及證件影本投遞日期 標函應於規定投標期限截止時間前寄(送)達本處。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2,731,529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241,604元。本案為不分段開標。 3.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限期辦理者,視同放棄。 5.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6.其餘詳投標須知及契約書相關規定。 7.本採購案的廠商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寫投標文件檢附之「公職人 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裝入綜合封。 8.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它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須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9.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不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投標。 10.各廠商如對本處(招標/資格審查/規格審查/價格審查/評選/決標等)結果,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貴廠商權利或利益者,請於文到(或接獲通知)之次⽇起10⽇內以書⾯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
其他: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 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7)7481907,d11963@taipower.com.tw 檢舉信箱:鳳山郵政19-1號信箱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2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陳筱雯/履約:黃梓瑜
聯絡電話
(07)7410111#8016/8013
機關代碼
3.13.31.2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
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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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07)7410111#8016/8013
傳真號碼
(07)7435935
電子郵件信箱
u28369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本案投標須知第六十二條: 1、本案採實作實算,於契約期間內機關如業務上需要得要求增加車輛,得依本契約所訂之車輛單價計算增量,並不得逾契約總金額20%(未稅)。 2、如維護檢查服務良好,經機關與廠商雙方同意得依原契約價金、項目及條款辦理後續擴充一年,並以一次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事務課)
招標文件總售價
210元
付款方式
新台幣210元整,請繳存⾄臺灣銀⾏公館分⾏第5811-119-490006-7帳⼾(⼾名:台灣電⼒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23 17:00
開標時間
114/12/24 14:00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本處業務大樓四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0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範廠商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行為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誠信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台電鳳山區營業處總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詳承攬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詳本案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吊車或起重機相關製造、檢查或維修等業務者。(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本案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1、廠商檢查人員最少需具有3公噸以上移動式起重機操作人員訓練證書或合格證明。 2、具有製造或維護保養專業知能人員(如:汽車檢驗員、汽車修護技工、重機械修護技工、乙級以上技術士等)。 3、大貨車駕照。 4、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相關證書或合格證明。
其他:押標金
⼀、新台幣50,000元整(票據受款⼈請載明為「台灣電⼒股份有限公司」。廠商以銀⾏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狀、銀⾏之書⾯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者,其有效期應依本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辦理。 ⼆、押標⾦及保證⾦應由廠商以現⾦、⾦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票、保付⽀票、郵政匯票、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狀繳納,或取具銀⾏之書⾯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並應符合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之格式。
其他:領標方式
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案之招標文件: ⼀、欲採電⼦領標者,請⾄「政府電⼦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欲採專⼈領購者,⾃公告⽇起⾄截⽌投標⽇⽌購買圖說者,應以無記名⽅式依規定先將書⾯圖說費210元繳存⾄本處圖說費帳⼾(收款⾏:臺灣銀⾏公館分⾏,帳號:5811-119-490006-7,⼾名:台灣電⼒股份有限公司),憑繳款證明在辦公時間向圖說出售單位換領書⾯圖說,經本公司收訖「臺灣銀⾏公館分⾏繳款證明」並核與規定相符後,開立統⼀發票、書⾯圖說給購買⼈。 三、廠商郵購書⾯圖說,請附郵政劃撥收據、回郵郵票130(外縣市190)元及⼤型回件信封,向本處事務課辦理,惟限於郵局開辦國內快捷郵件區域內(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式郵寄圖說,其多餘之郵資,本公司將郵寄退還),並請⾃⾏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或郵局延誤⽽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其他:標函,押標金憑證及證件影本投遞日期
標函應於規定投標期限截止時間前寄(送)達本處。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2,731,529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241,604元。本案為不分段開標。 3.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限期辦理者,視同放棄。 5.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6.其餘詳投標須知及契約書相關規定。 7.本採購案的廠商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寫投標文件檢附之「公職人 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裝入綜合封。 8.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它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須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9.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不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投標。 10.各廠商如對本處(招標/資格審查/規格審查/價格審查/評選/決標等)結果,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貴廠商權利或利益者,請於文到(或接獲通知)之次⽇起10⽇內以書⾯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
其他: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 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7)7481907,d11963@taipower.com.tw 檢舉信箱:鳳山郵政19-1號信箱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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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115/06/18
勞務類 $ 15,022,224
觀塘廠115年防災系統設備維護檢測及維修服務工作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觀塘液化天然氣廠 115/06/18
勞務類 $ 4,980,371
721S-3A無線電機修理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115/06/18
勞務類 $ 4,995,000
115年度轄區固定式起重機設備維護檢查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115/04/23
勞務類 $ 631,993
114年度昇空及吊臂工程車定期保養檢查工作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營業處 115/01/23
勞務類 $ 27,196
115-116年度昇空工程車及移動式起重機(吊臂車)定期保養檢查工作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投區營業處 114/11/10
勞務類 $ 1,534,000
114年度昇空及吊臂工程車定期保養檢查工作(後續擴充)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營業處 114/09/03
勞務類 $ 741,699
114年度轄區固定式起重機設備維護檢查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114/03/28
勞務類 $ 593,964
木工組廠房搬遷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114/02/14
勞務類 $ 3,3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