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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本案投標須知第六十二條: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10元整,請繳存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119-490006-7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業務大樓4樓開標室)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範廠商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行為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
履約期限
自機關指定開工日起履行為期1年內(詳本案契約第七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押標金
新台幣180,000元整 (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本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辦理。
其他:領標方式
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案之招標文件:一、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二、欲採專人領購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購買圖說者,應以無記名方式依規定先將書面圖說費210元繳存至本處圖說費帳戶(收款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號:5811-119-490006-7,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憑繳款證明在辦公時間向圖說出售單位換領書面圖說,經本公司收訖「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並核與規定相符後,開立統一發票、書面圖說給購買人。三、廠商郵購書面圖說,請附郵政劃撥收據、回郵郵票130 (外縣市190)元及大型回件信封,向本處事務課辦理,惟限於郵局開辦國內快捷郵件區域內(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方式郵寄圖說,其多餘之郵資,本公司將郵寄退還),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其他:標函,押標金憑證及證件影本投遞日期
標函應於規定投標期限截止時間前寄(送)達本處。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