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91200025 已決標公告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區113年度抄表工作委外服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世成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6,404,099
原始預算
$ 106,597,437
底價金額
$ 106,575,292
決標折數
99.8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2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汶洙/劉森麗
聯絡電話 (07)7410111#8017/3316
機關代碼 3.13.31.2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
聯絡人 李汶洙/劉森麗
聯絡電話 (07)7410111#8017/3316
傳真號碼 (07)7435935
電子郵件信箱 u271914@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投標須知六十四: (1)契約期滿後,如雙方皆無異議,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換文續約,每期1年,以1期為限。 (2)契約期限屆滿前,機關如有變更作業需要,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辦理後續擴充,該後續擴充內容為本契約載明「按實做數量計算」之項目及發放獎勵金等,並以契約總價(不含營業稅)之30%為上限。 (3)契約屆滿但尚未有新契約廠商承攬時,機關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向原廠商辦理擴充,惟以90日曆天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事務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10元整,請繳存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119-490006-7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06 17:00
開標時間 112/11/07 14:00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萬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範廠商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行為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誠信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2年12月20日(機關通知之開工日)起至113年12 月19日止(詳承攬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並參酌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修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押標金 新台幣500萬元整 (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本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辦理。
領標方式 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案之招標文件: 一、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二、欲採專人領購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購買圖說者,應以無記名方式依規定先將書面圖說費210元繳存至本處圖說費帳戶(收款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號:5811-119-490006-7,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憑繳款證明在辦公時間向圖說出售單位換領書面圖說,經本公司收訖「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並核與規定相符後,開立統一發票、書面圖說給購買人。 三、廠商郵購書面圖說,請附郵政劃撥收據、回郵郵票130 (外縣市190)元及大型回件信封,向本處事務課辦理,惟限於郵局開辦國內快捷郵件區域內(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方式郵寄圖說,其多餘之郵資,本公司將郵寄退還),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標函投遞 標函應於規定投標期限截止時間前寄(送)達本處。另各項證件影本、押標金憑證及服務計畫書等文件應裝入資格、規格封後與價格封一併裝入綜合封交寄。《廠商應備文件詳投標須知八十二》
其他補充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258,879,491 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101,521,369 元。 3.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以投標標價清單上所報中文大寫之總價為準,投標廠商標價應未稅,廠商標價(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權利。 5.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6.其餘詳投標須知及契約書相關規定。 7.本採購開標採:(一)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規格標或價格標等。(二)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先開資格標、規格標,俟全部審查完畢後再通知符合之廠商開價格標。 8.本案決標原則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採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項目、標準及審查方式如附件『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辦法』) 9.本採購案的廠商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寫投標文件檢附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裝入綜合封。 10.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它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須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或02-23666321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7)7481907,d11963@taipower.com.tw檢舉信箱:鳳山郵政19-1號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1/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2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汶洙/劉森麗
聯絡電話
(07)7410111#8017/3316
機關代碼
3.13.31.2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
聯絡人
李汶洙/劉森麗
聯絡電話
(07)7410111#8017/3316
傳真號碼
(07)7435935
電子郵件信箱
u271914@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投標須知六十四: (1)契約期滿後,如雙方皆無異議,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換文續約,每期1年,以1期為限。 (2)契約期限屆滿前,機關如有變更作業需要,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辦理後續擴充,該後續擴充內容為本契約載明「按實做數量計算」之項目及發放獎勵金等,並以契約總價(不含營業稅)之30%為上限。 (3)契約屆滿但尚未有新契約廠商承攬時,機關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向原廠商辦理擴充,惟以90日曆天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事務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10元整,請繳存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119-490006-7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06 17:00
開標時間
112/11/07 14:00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萬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範廠商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行為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誠信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2年12月20日(機關通知之開工日)起至113年12 月19日止(詳承攬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並參酌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修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押標金
新台幣500萬元整 (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本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辦理。
領標方式
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案之招標文件: 一、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二、欲採專人領購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購買圖說者,應以無記名方式依規定先將書面圖說費210元繳存至本處圖說費帳戶(收款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號:5811-119-490006-7,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憑繳款證明在辦公時間向圖說出售單位換領書面圖說,經本公司收訖「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並核與規定相符後,開立統一發票、書面圖說給購買人。 三、廠商郵購書面圖說,請附郵政劃撥收據、回郵郵票130 (外縣市190)元及大型回件信封,向本處事務課辦理,惟限於郵局開辦國內快捷郵件區域內(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方式郵寄圖說,其多餘之郵資,本公司將郵寄退還),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標函投遞
標函應於規定投標期限截止時間前寄(送)達本處。另各項證件影本、押標金憑證及服務計畫書等文件應裝入資格、規格封後與價格封一併裝入綜合封交寄。《廠商應備文件詳投標須知八十二》
其他補充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258,879,491 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101,521,369 元。 3.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以投標標價清單上所報中文大寫之總價為準,投標廠商標價應未稅,廠商標價(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權利。 5.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6.其餘詳投標須知及契約書相關規定。 7.本採購開標採:(一)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規格標或價格標等。(二)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先開資格標、規格標,俟全部審查完畢後再通知符合之廠商開價格標。 8.本案決標原則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採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項目、標準及審查方式如附件『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辦法』) 9.本採購案的廠商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寫投標文件檢附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裝入綜合封。 10.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它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須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或02-23666321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7)7481907,d11963@taipower.com.tw檢舉信箱:鳳山郵政19-1號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1/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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