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90670008 已決標公告

鳳山區營業處潮寮S/S主變壓器及GCB移裝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煜暉電業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397,880
原始預算
$ 8,029,875
底價金額
$ 7,469,050
決標折數
99.0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2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曾志勳
聯絡電話 (07)7410111#8017
機關代碼 3.13.31.2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
聯絡人 曾志勳
聯絡電話 (07)7410111#8017
傳真號碼 (07)7435935
電子郵件信箱 u213900@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事務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315元,請繳存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119-490006-7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12 17:00
開標時間 105/10/13 10:00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4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文書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85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電公司版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最近一期或其前一期之營業稅繳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投標廠商需具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以資證明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押標金 新台幣40萬元整 (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辦理。本工程不得使用政府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證保單繳納押標金及代替未符合政府採購法第三十六條所定之資格。
領標方式 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工程之招標文件: 一、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二、欲採專人領購者,自公告日起至105年10月12日止購買圖說者,應以無記名方式依規定先將書面圖說費315元繳存至本處圖說費帳戶(收款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號:5811-119-490006-7,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憑繳款證明在辦公時間向圖說出售單位換領書面圖說,經本公司收訖「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並核與規定相符後,開立統一發票、書面圖說給購買人。 三、廠商郵購書面圖說,請附郵政劃撥收據、回郵郵票130 (外縣市190)元及大型回件信封,向本處事務課辦理,惟限於郵局開辦國內快捷郵件區域內(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方式郵寄圖說,其多餘之郵資,本公司將郵寄退還),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標函,押標金憑證及證件影本投遞日期 標函應於規定投標期限截止時間前寄(送)達本處。投標廠商之標函得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倘以專人送達,請在上班時間(08:00~12:00、13:00~17:00)逕送本處文書課,由文書課辦理收件作業,逾投標期限截止時間則不受理收件。
物價指數調整注意事項 1、物價指數調整要點之「特定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詳附件35)。投標廠商得以本公司「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提出不適用聲明。 2、廠商於投標時如有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則其工程金額調整不適用特訂條款內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行政院如有訂頒物價指數調整措施,亦不適用。
其他補充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本案為不分段開標。 2.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權利。 4.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5.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6.其餘詳工程投標須知(含補充規定)及契約書相關規定。 7.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它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須延至上班日辦理。
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7)7481907,d11963@taipower.com.tw檢舉信箱:鳳山郵政19-1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2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曾志勳
聯絡電話
(07)7410111#8017
機關代碼
3.13.31.2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
聯絡人
曾志勳
聯絡電話
(07)7410111#8017
傳真號碼
(07)7435935
電子郵件信箱
u213900@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事務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315元,請繳存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119-490006-7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12 17:00
開標時間
105/10/13 10:00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4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1段100號文書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85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電公司版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最近一期或其前一期之營業稅繳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投標廠商需具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以資證明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押標金
新台幣40萬元整 (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辦理。本工程不得使用政府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證保單繳納押標金及代替未符合政府採購法第三十六條所定之資格。
領標方式
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工程之招標文件: 一、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二、欲採專人領購者,自公告日起至105年10月12日止購買圖說者,應以無記名方式依規定先將書面圖說費315元繳存至本處圖說費帳戶(收款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號:5811-119-490006-7,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憑繳款證明在辦公時間向圖說出售單位換領書面圖說,經本公司收訖「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並核與規定相符後,開立統一發票、書面圖說給購買人。 三、廠商郵購書面圖說,請附郵政劃撥收據、回郵郵票130 (外縣市190)元及大型回件信封,向本處事務課辦理,惟限於郵局開辦國內快捷郵件區域內(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方式郵寄圖說,其多餘之郵資,本公司將郵寄退還),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標函,押標金憑證及證件影本投遞日期
標函應於規定投標期限截止時間前寄(送)達本處。投標廠商之標函得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倘以專人送達,請在上班時間(08:00~12:00、13:00~17:00)逕送本處文書課,由文書課辦理收件作業,逾投標期限截止時間則不受理收件。
物價指數調整注意事項
1、物價指數調整要點之「特定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詳附件35)。投標廠商得以本公司「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提出不適用聲明。 2、廠商於投標時如有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則其工程金額調整不適用特訂條款內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行政院如有訂頒物價指數調整措施,亦不適用。
其他補充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本案為不分段開標。 2.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權利。 4.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5.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6.其餘詳工程投標須知(含補充規定)及契約書相關規定。 7.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它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須延至上班日辦理。
檢舉機關之連絡電話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7)7481907,d11963@taipower.com.tw檢舉信箱:鳳山郵政19-1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12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