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21500020 招標中 (剩 10 天)

配電及業務大樓中央空調汰換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公告日:115/09/03 截止日:115/10/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38,038,672

押標金
$ 1,9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10/02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91 - 氣體產生器; 蒸餾設備; 冷凍及空調設備; 過濾機具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捷瑀
聯絡電話 (02)23788111#5018
機關代碼 3.13.31.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
聯絡人 張捷瑀
聯絡電話 (02)23788111#5018
傳真號碼 (02)87333394
電子郵件信箱 u50299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9/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10/02 17:00
開標時間 115/10/05 09: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業務大樓10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90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業務大樓9樓文書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需求說明書第4條及第13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並參酌工程會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其他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 具備營業項目「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乙級(含)以上之冷凍空調業(E602011)」及「甲級(含)以上之電器承裝業(E601010)」。 2. 具備當年度冷凍空調業登記證。 3. 具備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會員證書。 二、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 具備「能源技術服務商業同業公會(ESCO)」當年度會員證或可提出ESCO節能改善實績證明。 2. 聘僱「節能績效量測與驗證工程師(CMVP/MampV)」並檢附有效證書。 3. 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曾完成中央空調AI節能改善案件至少1案,並提出驗收證明或第三方量測驗證成果,證明AI節能率達10%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1. 本案公告之採購及預算金額均含營業稅。 2. 本案採購及預算金額不含稅均為36,227,307元。 3. 【繳驗證件】:詳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12條及第14條。 4. 【材料規範及數量】:詳如需求說明書及標價清單、詳細價目表。 5. 【決標方式】:低於底價最低總價決標(未稅)。 6. 【履約期限】:本案訂有分段履約進度及多項文件繳交時限,逾期並有違約金規定,詳需求說明書第4條及第13條。 7. 截標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或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一上班日舉行。 8. 投標廠商應備文件請詳閱財物採購附加條款第44條及採購規範。 9. 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10.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11. 其餘詳採購法、本處國內採購財物投標須知附加條款、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等相關規定辦理。 12. 買方廉政熱線:02-27330132, 廉政電子郵箱:d10263@taipower.com.tw 13. 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同招標機關;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10/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捷瑀
聯絡電話
(02)23788111#5018
機關代碼
3.13.31.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
聯絡人
張捷瑀
聯絡電話
(02)23788111#5018
傳真號碼
(02)87333394
電子郵件信箱
u50299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9/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10/02 17:00
開標時間
115/10/05 09: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業務大樓10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90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業務大樓9樓文書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需求說明書第4條及第13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並參酌工程會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其他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 具備營業項目「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乙級(含)以上之冷凍空調業(E602011)」及「甲級(含)以上之電器承裝業(E601010)」。 2. 具備當年度冷凍空調業登記證。 3. 具備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會員證書。 二、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 具備「能源技術服務商業同業公會(ESCO)」當年度會員證或可提出ESCO節能改善實績證明。 2. 聘僱「節能績效量測與驗證工程師(CMVP/MampV)」並檢附有效證書。 3. 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曾完成中央空調AI節能改善案件至少1案,並提出驗收證明或第三方量測驗證成果,證明AI節能率達10%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1. 本案公告之採購及預算金額均含營業稅。 2. 本案採購及預算金額不含稅均為36,227,307元。 3. 【繳驗證件】:詳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12條及第14條。 4. 【材料規範及數量】:詳如需求說明書及標價清單、詳細價目表。 5. 【決標方式】:低於底價最低總價決標(未稅)。 6. 【履約期限】:本案訂有分段履約進度及多項文件繳交時限,逾期並有違約金規定,詳需求說明書第4條及第13條。 7. 截標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或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一上班日舉行。 8. 投標廠商應備文件請詳閱財物採購附加條款第44條及採購規範。 9. 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10.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11. 其餘詳採購法、本處國內採購財物投標須知附加條款、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等相關規定辦理。 12. 買方廉政熱線:02-27330132, 廉政電子郵箱:d10263@taipower.com.tw 13. 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同招標機關;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10/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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