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502993@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業務大樓10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業務大樓9樓文書課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並參酌工程會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其他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 具備營業項目「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乙級(含)以上之冷凍空調業(E602011)」及「甲級(含)以上之電器承裝業(E601010)」。
2. 具備當年度冷凍空調業登記證。
3. 具備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會員證書。
二、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 具備「能源技術服務商業同業公會(ESCO)」當年度會員證或可提出ESCO節能改善實績證明。
2. 聘僱「節能績效量測與驗證工程師(CMVP/MampV)」並檢附有效證書。
3. 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曾完成中央空調AI節能改善案件至少1案,並提出驗收證明或第三方量測驗證成果,證明AI節能率達10%以上。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1. 本案公告之採購及預算金額均含營業稅。
2. 本案採購及預算金額不含稅均為36,227,307元。
3. 【繳驗證件】:詳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12條及第14條。
4. 【材料規範及數量】:詳如需求說明書及標價清單、詳細價目表。
5. 【決標方式】:低於底價最低總價決標(未稅)。
6. 【履約期限】:本案訂有分段履約進度及多項文件繳交時限,逾期並有違約金規定,詳需求說明書第4條及第13條。
7. 截標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或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一上班日舉行。
8. 投標廠商應備文件請詳閱財物採購附加條款第44條及採購規範。
9. 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10.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11. 其餘詳採購法、本處國內採購財物投標須知附加條款、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等相關規定辦理。
12. 買方廉政熱線:02-27330132, 廉政電子郵箱:d10263@taipower.com.tw
13. 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同招標機關;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