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21200022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營繕維修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盛豐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128,010
原始預算
$ 6,963,666
底價金額
$ 6,175,539
決標折數
99.2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余佳穎
聯絡電話 (02)23788111#5024
機關代碼 3.13.31.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
聯絡人 余佳穎
聯絡電話 (02)23788111#5024
傳真號碼 (02)87333394
電子郵件信箱 u057354@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以預算金額增購10%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30 17:00
開標時間 112/07/03 10: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4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13.31.2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並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做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書面通知開工日起履約一年(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代碼:E101011)或土木包工業(營業項目代碼:E102011)或室內裝修業(營業項目代碼:E801060) 或室內裝潢業(營業項目代碼:E801010),並持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請勿再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新臺幣(不含稅)7,295,269元;預算金額新臺幣(不含稅)6,632,063元。 3.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上班時間內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 4.截標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舉行。 5.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 6.本處廉政熱線:(02)2733-9733(台灣電力公司台北市區營業)。廉政電子信箱:d10263@taipower.com.tw。 7.投標廠商標(報)價應(未稅),決標金額以得標廠商標(報)價(未稅)作為決標金額;支付貨款時另加計「加值型營業稅」。 8.廠商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9.開標時廠商人數以二人為限,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比減價格之權利。 10.廠商請自行上網繳費領標,本處不另提供書面文件。 11.履約期限:自機關書面通知開工日起履約一年,由機關選擇書面通知廠商(詳工作說明書) 1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13.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 14.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本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 15.其他詳投標須知、承攬契約及特訂條款等相關規定。 16.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17.本案應附之投標文件:綜合封、廠商投標標價清單、詳細價目表、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納稅證明、押標金、投標廠商聲明書、出席代表授權書、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出席代表授權書、廠商參與公共工作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及勞工權益切結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6/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余佳穎
聯絡電話
(02)23788111#5024
機關代碼
3.13.31.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
聯絡人
余佳穎
聯絡電話
(02)23788111#5024
傳真號碼
(02)87333394
電子郵件信箱
u057354@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以預算金額增購10%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30 17:00
開標時間
112/07/03 10: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4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13.31.2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並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做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書面通知開工日起履約一年(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代碼:E101011)或土木包工業(營業項目代碼:E102011)或室內裝修業(營業項目代碼:E801060) 或室內裝潢業(營業項目代碼:E801010),並持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請勿再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新臺幣(不含稅)7,295,269元;預算金額新臺幣(不含稅)6,632,063元。 3.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上班時間內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 4.截標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舉行。 5.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 6.本處廉政熱線:(02)2733-9733(台灣電力公司台北市區營業)。廉政電子信箱:d10263@taipower.com.tw。 7.投標廠商標(報)價應(未稅),決標金額以得標廠商標(報)價(未稅)作為決標金額;支付貨款時另加計「加值型營業稅」。 8.廠商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9.開標時廠商人數以二人為限,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比減價格之權利。 10.廠商請自行上網繳費領標,本處不另提供書面文件。 11.履約期限:自機關書面通知開工日起履約一年,由機關選擇書面通知廠商(詳工作說明書) 1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13.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 14.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本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 15.其他詳投標須知、承攬契約及特訂條款等相關規定。 16.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17.本案應附之投標文件:綜合封、廠商投標標價清單、詳細價目表、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納稅證明、押標金、投標廠商聲明書、出席代表授權書、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出席代表授權書、廠商參與公共工作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及勞工權益切結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6/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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