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057354@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開標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業務大樓11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並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約。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做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文書課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20日曆天內開工,開工日起60日曆天內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並參酌工程會範本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代碼:E101011)或室內裝修業(營業項目代碼:E801060),並持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請勿再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 (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另投標廠商聲明書已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規定改成111年5月2日版本**
2.本案採購金額新臺幣(不含稅)1,139,465元;預算金額新臺幣(不含稅)1,139,465元。
3.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上班時間內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
4.截標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舉行。
5.本處廉政熱線:02-27339733(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廉政電子信箱:d10263@taipower.com.tw。
6.投標廠商標(報)價應(未稅),決標金額以得標廠商標(報)價(未稅)作為決標金額;支付貨款時另加計「加值型營業稅」。
7.廠商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8.開標時廠商人數以二人為限,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比減價格之權利。
9.廠商請自行上網繳費領標,本處不另提供書面文件。
10.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或蓋用原投標之章。
11.其他詳投標須知、工作契約、工作說明及特訂條款等相關規定。
12.本案應附之投標文件:綜合封、廠商投標標價清單、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納稅證明、押標金、投標廠商聲明書(111年5月2日版本)、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法律責任切結書、勞工權益切結書、出席代表授權書及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
13.廠商投、開標須出示健保卡(已施打2劑疫苗之證明)方可進入本處。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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