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3788111分機5018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u800300@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0年業務、配電、檢修大樓儲冰及中央空調機組維護保養勞務性工作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3/29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3/30 10: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業務大樓11樓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50,000元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文書課
其他:履約期限
自110年4月01日至110年11月30日止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使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並參酌工程會範本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 冷凍空調類廠商登記證 (無限定營業項目者免填)。(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 (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投標廠商需檢附當年度台灣區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乙級冷凍空調承裝業會員證書。
(4)曾經年度保養一定一變螺旋式滿液冰水主機200RT以上實績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新臺幣(不含稅)1,250,000元;預算金額新臺幣(不含稅)1,250,000元。
3.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上班時間內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
4.截標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舉行。
5.本處廉政熱線:02-27339733(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廉政電子信箱:d10263@taipower.com.tw。
6.投標廠商標(報)價應(未稅),決標金額以得標廠商標(報)價(未稅)作為決標金額;支付貨款時另加計「加值型營業稅」。
7.廠商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8.開標時廠商人數以二人為限,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比減價格之權利。
9.廠商請自行上網繳費領標,本處不另提供書面文件。
10.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或蓋用原投標之章。
11.其他詳投標須知、工作契約、工作說明及特訂條款等相關規定。
12.本案應附之投標文件:綜合封、廠商投標標價清單、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納稅證明、押標金、投標廠商聲明書、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法律責任切結書、勞工權益切結書、出席代表授權書及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3-24T01:57:00+08:00
電子郵件信箱
u800300@taipower.com.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開標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業務大樓1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文書課
履約期限
自110年4月01日至110年11月30日止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使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並參酌工程會範本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 冷凍空調類廠商登記證 (無限定營業項目者免填)。(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 (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投標廠商需檢附當年度台灣區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乙級冷凍空調承裝業會員證書。 (4)曾經年度保養一定一變螺旋式滿液冰水主機200RT以上實績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新臺幣(不含稅)1,250,000元;預算金額新臺幣(不含稅)1,250,000元。 3.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上班時間內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 4.截標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舉行。 5.本處廉政熱線:02-27339733(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廉政電子信箱:d10263@taipower.com.tw。 6.投標廠商標(報)價應(未稅),決標金額以得標廠商標(報)價(未稅)作為決標金額;支付貨款時另加計「加值型營業稅」。 7.廠商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8.開標時廠商人數以二人為限,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比減價格之權利。 9.廠商請自行上網繳費領標,本處不另提供書面文件。 10.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或蓋用原投標之章。 11.其他詳投標須知、工作契約、工作說明及特訂條款等相關規定。 12.本案應附之投標文件:綜合封、廠商投標標價清單、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納稅證明、押標金、投標廠商聲明書、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法律責任切結書、勞工權益切結書、出席代表授權書及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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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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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業務、配電、檢修大樓儲冰及中央空調機組維護保養勞務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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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886-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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