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20970009 已決標公告

台北市區營業處109年北工區配電管路及零星外線綜合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國盛電氣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1,000,000
原始預算
$ 99,000,000
底價金額
$ 98,426,000
決標折數
82.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2
標的分類 工程類5164-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芳怡
聯絡電話 (02)23788111分機5018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13.31.2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王芳怡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3788111分機5018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87333394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u800300@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020970009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台北市區營業處109年北工區配電管路及零星外線綜合工程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工程類5164-電力工程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自辦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99,000,000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最低標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09/07/28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4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46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8/10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8/11 10: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業務大樓11樓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47萬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文書課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依本公司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詳如附加說明第14及第15點)。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具承包高低壓電力管路工程業務或營業項目代碼為E599010之配管工程業者)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僅以配電管路工程預算金額計,含加值型營業稅)及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3.營業項目代碼為E103071之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僅以配電管路工程預算金額計,含加值型營業稅,為其資本額之十倍)及相關營造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4.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以資證明者」。 附記:詳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規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 2.本採購案可電子領標、投標。 3.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上班時間內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 4.截標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舉行。 5.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 6.投標廠商標價應含加值型營業稅,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7.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比減價格之權利。 8.投標時投標廠商請務必確實檢附廠商法律責任切結書、廠商聲明書,無檢附或填寫不完整者為不合格標。 9.本採購案訂價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25及26條辦理。 10.提供「本工程地區以往主要供料材料實際施作數量統計表」作為投標廠商投標估價之參考。 11.物價指數調整要點之「特定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投標廠商得以本公司「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提出不適用聲明。 12.廠商於投標時如有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則其工程金額調整不適用特訂條款內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行政院如有訂頒物價指數調整措施,亦不適用。 13.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14.年度發包工程,工量估算以六個月為期,惟工程交辦或實際施作數量與用戶申請或配合政府工程需要等因素有關,預估總工程款不易精確,交辦總工程款(含加值型營業稅)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自開工日起未屆滿六個月,而工程交辦總工程款估算達本工程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時,則停止交辦重行發包。 (二)自開工日起屆滿六個月,交辦總工程款已達本工程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之80%時,即停止交辦重行發包;反之,自開工日起屆滿六個月,交辦總工程款未達本工程契約價金之80%時,經雙方同意後契約得展延,惟最長以六個月為限,但展延期間工程交辦總工程款估算達本工程契約價金時,即停止交辦重行發包(交辦總工程款之百分比以本公司DCIS交辦總工程金額修正後%為基準)。 (三)交辦總工程款可由工程交辦施工後之結算累計金額與交辦未結算工程累計金額修正值之和推算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 (四)交辦未結算工程累計金額修正值,依據同一工程交辦金額與其結算金額之差異幅度百分比,對交辦未結算工程累計金額予以修正。 (五)年度發包工程停止交辦時,由甲方以書面通知乙方,並告知「停止交辦日期」。 15.本採購案之工程採購投標須知所列之工程預計開工日為109年9月1日,惟為配合「台北市區營業處109年甲工區配電管路及零星外線綜合工程」工程執行情形,得依本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 16.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本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 17.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 18.本處政風貪瀆檢舉電話及電子郵箱:電話(02)2733-9733;電子郵箱:d10263@taipower.com.tw 19.未克親自前往本處領取押標金者,請填妥「退還押標金切結書」及檢附「回郵信封」,以利押標金之退還手續。 20.本工程詳細價目表僅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21.本工程施工倘涉及屋頂作業,乙方及其分包廠商應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規定指派屋頂作業主管負責監督指揮施工並辦理相關安全措施。(詳本工程契約特訂條款補充說明) 22.其他詳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承攬契約及特訂條款等相關規定。 23.本工程例假日、休息日及其他應放假日之施工費用已考量於詳細價目表之施工積點單價內;另由甲方指定之假日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十五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24.本案提供轄內(全區)一定期間已竣工案件之『配電外線工程附屬材料裝設積點工量及各項附材累計使用量統計表』,請投標廠商依其施工條件及影響因素等,審慎估算於架空線路工程附屬材料報價成本內。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7-30T05:25:49+08:00
機關代碼 3.13.31.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
聯絡人 王芳怡
聯絡電話 (02)23788111分機5018
傳真號碼 (02)87333394
電子郵件信箱 u800300@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4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46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8/10 17:00
開標時間 109/08/11 10: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業務大樓1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47萬元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文書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本公司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詳如附加說明第14及第15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具承包高低壓電力管路工程業務或營業項目代碼為E599010之配管工程業者)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僅以配電管路工程預算金額計,含加值型營業稅)及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3.營業項目代碼為E103071之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僅以配電管路工程預算金額計,含加值型營業稅,為其資本額之十倍)及相關營造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4.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以資證明者」。 附記:詳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 2.本採購案可電子領標、投標。 3.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上班時間內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 4.截標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舉行。 5.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 6.投標廠商標價應含加值型營業稅,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7.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比減價格之權利。 8.投標時投標廠商請務必確實檢附廠商法律責任切結書、廠商聲明書,無檢附或填寫不完整者為不合格標。 9.本採購案訂價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25及26條辦理。 10.提供「本工程地區以往主要供料材料實際施作數量統計表」作為投標廠商投標估價之參考。 11.物價指數調整要點之「特定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投標廠商得以本公司「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提出不適用聲明。 12.廠商於投標時如有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則其工程金額調整不適用特訂條款內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行政院如有訂頒物價指數調整措施,亦不適用。 13.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14.年度發包工程,工量估算以六個月為期,惟工程交辦或實際施作數量與用戶申請或配合政府工程需要等因素有關,預估總工程款不易精確,交辦總工程款(含加值型營業稅)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自開工日起未屆滿六個月,而工程交辦總工程款估算達本工程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時,則停止交辦重行發包。 (二)自開工日起屆滿六個月,交辦總工程款已達本工程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之80%時,即停止交辦重行發包;反之,自開工日起屆滿六個月,交辦總工程款未達本工程契約價金之80%時,經雙方同意後契約得展延,惟最長以六個月為限,但展延期間工程交辦總工程款估算達本工程契約價金時,即停止交辦重行發包(交辦總工程款之百分比以本公司DCIS交辦總工程金額修正後%為基準)。 (三)交辦總工程款可由工程交辦施工後之結算累計金額與交辦未結算工程累計金額修正值之和推算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 (四)交辦未結算工程累計金額修正值,依據同一工程交辦金額與其結算金額之差異幅度百分比,對交辦未結算工程累計金額予以修正。 (五)年度發包工程停止交辦時,由甲方以書面通知乙方,並告知「停止交辦日期」。 15.本採購案之工程採購投標須知所列之工程預計開工日為109年9月1日,惟為配合「台北市區營業處109年甲工區配電管路及零星外線綜合工程」工程執行情形,得依本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 16.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本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 17.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 18.本處政風貪瀆檢舉電話及電子郵箱:電話(02)2733-9733;電子郵箱:d10263@taipower.com.tw 19.未克親自前往本處領取押標金者,請填妥「退還押標金切結書」及檢附「回郵信封」,以利押標金之退還手續。 20.本工程詳細價目表僅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21.本工程施工倘涉及屋頂作業,乙方及其分包廠商應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規定指派屋頂作業主管負責監督指揮施工並辦理相關安全措施。(詳本工程契約特訂條款補充說明) 22.其他詳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承攬契約及特訂條款等相關規定。 23.本工程例假日、休息日及其他應放假日之施工費用已考量於詳細價目表之施工積點單價內;另由甲方指定之假日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十五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24.本案提供轄內(全區)一定期間已竣工案件之『配電外線工程附屬材料裝設積點工量及各項附材累計使用量統計表』,請投標廠商依其施工條件及影響因素等,審慎估算於架空線路工程附屬材料報價成本內。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9/08/10 17:00
開標日期 109/08/11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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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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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芳怡
聯絡電話
(02)23788111分機5018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13.31.2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王芳怡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3788111分機5018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87333394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u800300@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020970009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台北市區營業處109年北工區配電管路及零星外線綜合工程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99,000,000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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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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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09/07/28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4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46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8/10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8/11 10: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業務大樓11樓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47萬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文書課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依本公司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詳如附加說明第14及第15點)。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具承包高低壓電力管路工程業務或營業項目代碼為E599010之配管工程業者)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僅以配電管路工程預算金額計,含加值型營業稅)及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3.營業項目代碼為E103071之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僅以配電管路工程預算金額計,含加值型營業稅,為其資本額之十倍)及相關營造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4.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以資證明者」。 附記:詳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規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 2.本採購案可電子領標、投標。 3.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上班時間內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 4.截標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舉行。 5.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 6.投標廠商標價應含加值型營業稅,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7.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比減價格之權利。 8.投標時投標廠商請務必確實檢附廠商法律責任切結書、廠商聲明書,無檢附或填寫不完整者為不合格標。 9.本採購案訂價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25及26條辦理。 10.提供「本工程地區以往主要供料材料實際施作數量統計表」作為投標廠商投標估價之參考。 11.物價指數調整要點之「特定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投標廠商得以本公司「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提出不適用聲明。 12.廠商於投標時如有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則其工程金額調整不適用特訂條款內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行政院如有訂頒物價指數調整措施,亦不適用。 13.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14.年度發包工程,工量估算以六個月為期,惟工程交辦或實際施作數量與用戶申請或配合政府工程需要等因素有關,預估總工程款不易精確,交辦總工程款(含加值型營業稅)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自開工日起未屆滿六個月,而工程交辦總工程款估算達本工程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時,則停止交辦重行發包。 (二)自開工日起屆滿六個月,交辦總工程款已達本工程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之80%時,即停止交辦重行發包;反之,自開工日起屆滿六個月,交辦總工程款未達本工程契約價金之80%時,經雙方同意後契約得展延,惟最長以六個月為限,但展延期間工程交辦總工程款估算達本工程契約價金時,即停止交辦重行發包(交辦總工程款之百分比以本公司DCIS交辦總工程金額修正後%為基準)。 (三)交辦總工程款可由工程交辦施工後之結算累計金額與交辦未結算工程累計金額修正值之和推算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 (四)交辦未結算工程累計金額修正值,依據同一工程交辦金額與其結算金額之差異幅度百分比,對交辦未結算工程累計金額予以修正。 (五)年度發包工程停止交辦時,由甲方以書面通知乙方,並告知「停止交辦日期」。 15.本採購案之工程採購投標須知所列之工程預計開工日為109年9月1日,惟為配合「台北市區營業處109年甲工區配電管路及零星外線綜合工程」工程執行情形,得依本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 16.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本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 17.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 18.本處政風貪瀆檢舉電話及電子郵箱:電話(02)2733-9733;電子郵箱:d10263@taipower.com.tw 19.未克親自前往本處領取押標金者,請填妥「退還押標金切結書」及檢附「回郵信封」,以利押標金之退還手續。 20.本工程詳細價目表僅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21.本工程施工倘涉及屋頂作業,乙方及其分包廠商應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規定指派屋頂作業主管負責監督指揮施工並辦理相關安全措施。(詳本工程契約特訂條款補充說明) 22.其他詳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承攬契約及特訂條款等相關規定。 23.本工程例假日、休息日及其他應放假日之施工費用已考量於詳細價目表之施工積點單價內;另由甲方指定之假日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十五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24.本案提供轄內(全區)一定期間已竣工案件之『配電外線工程附屬材料裝設積點工量及各項附材累計使用量統計表』,請投標廠商依其施工條件及影響因素等,審慎估算於架空線路工程附屬材料報價成本內。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7-30T05:25:49+08:00
機關代碼
3.13.31.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
聯絡人
王芳怡
聯絡電話
(02)23788111分機5018
傳真號碼
(02)87333394
電子郵件信箱
u800300@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4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46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8/10 17:00
開標時間
109/08/11 10: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業務大樓1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47萬元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文書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本公司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詳如附加說明第14及第15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具承包高低壓電力管路工程業務或營業項目代碼為E599010之配管工程業者)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僅以配電管路工程預算金額計,含加值型營業稅)及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3.營業項目代碼為E103071之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僅以配電管路工程預算金額計,含加值型營業稅,為其資本額之十倍)及相關營造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4.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以資證明者」。 附記:詳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 2.本採購案可電子領標、投標。 3.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上班時間內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 4.截標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舉行。 5.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 6.投標廠商標價應含加值型營業稅,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7.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比減價格之權利。 8.投標時投標廠商請務必確實檢附廠商法律責任切結書、廠商聲明書,無檢附或填寫不完整者為不合格標。 9.本採購案訂價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25及26條辦理。 10.提供「本工程地區以往主要供料材料實際施作數量統計表」作為投標廠商投標估價之參考。 11.物價指數調整要點之「特定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投標廠商得以本公司「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提出不適用聲明。 12.廠商於投標時如有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則其工程金額調整不適用特訂條款內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行政院如有訂頒物價指數調整措施,亦不適用。 13.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14.年度發包工程,工量估算以六個月為期,惟工程交辦或實際施作數量與用戶申請或配合政府工程需要等因素有關,預估總工程款不易精確,交辦總工程款(含加值型營業稅)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自開工日起未屆滿六個月,而工程交辦總工程款估算達本工程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時,則停止交辦重行發包。 (二)自開工日起屆滿六個月,交辦總工程款已達本工程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之80%時,即停止交辦重行發包;反之,自開工日起屆滿六個月,交辦總工程款未達本工程契約價金之80%時,經雙方同意後契約得展延,惟最長以六個月為限,但展延期間工程交辦總工程款估算達本工程契約價金時,即停止交辦重行發包(交辦總工程款之百分比以本公司DCIS交辦總工程金額修正後%為基準)。 (三)交辦總工程款可由工程交辦施工後之結算累計金額與交辦未結算工程累計金額修正值之和推算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 (四)交辦未結算工程累計金額修正值,依據同一工程交辦金額與其結算金額之差異幅度百分比,對交辦未結算工程累計金額予以修正。 (五)年度發包工程停止交辦時,由甲方以書面通知乙方,並告知「停止交辦日期」。 15.本採購案之工程採購投標須知所列之工程預計開工日為109年9月1日,惟為配合「台北市區營業處109年甲工區配電管路及零星外線綜合工程」工程執行情形,得依本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 16.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本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 17.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 18.本處政風貪瀆檢舉電話及電子郵箱:電話(02)2733-9733;電子郵箱:d10263@taipower.com.tw 19.未克親自前往本處領取押標金者,請填妥「退還押標金切結書」及檢附「回郵信封」,以利押標金之退還手續。 20.本工程詳細價目表僅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21.本工程施工倘涉及屋頂作業,乙方及其分包廠商應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規定指派屋頂作業主管負責監督指揮施工並辦理相關安全措施。(詳本工程契約特訂條款補充說明) 22.其他詳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承攬契約及特訂條款等相關規定。 23.本工程例假日、休息日及其他應放假日之施工費用已考量於詳細價目表之施工積點單價內;另由甲方指定之假日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十五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24.本案提供轄內(全區)一定期間已竣工案件之『配電外線工程附屬材料裝設積點工量及各項附材累計使用量統計表』,請投標廠商依其施工條件及影響因素等,審慎估算於架空線路工程附屬材料報價成本內。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9/08/10 17:00
開標日期
109/08/11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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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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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區營業處109年北工區配電管路及零星外線綜合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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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64-電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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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3.1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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