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224687@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業務大樓1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
履約期限
甲方書面通知指定開工日起75個日曆天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並參酌工程會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及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附加說明
1.本案公告之採購及預算金額均含營業稅。
2.本案採購及預算金額不含稅均為2,300,000元。
3.【繳驗證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繳稅證明文件影本。
4.【材料規範及數量】:詳如標價清單及招標規範。
5.【決標方式】:低於底價最低總價決標(未稅)。
6.其餘詳採購法、本處國內採購財物投標須知、財物採購附加條款、契約條款等相關規定辦理。
7.買方廉政熱線:02-27339733或02-27330132, 廉政電子郵箱:d10263@taipower.com.tw
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同招標機關
8.投標廠商應備文件請詳閱財物採購附加條款第44條。
9.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10.本次更正公告係修正廠商資格摘要。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