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d1026001@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業務大樓1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之次日起10日曆天內由甲方通知開工日,開工日起195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業項目至少應包括政府核准登記之(1)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2)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3)E601010電器承裝業。(4)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之任一類之合法廠商,須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1) IED及Local SCADA原製造廠商在台分(子)公司或授權代理商(經銷商)或持有原廠產品銷售授權之廠商。(2) IED原製造廠商在台分(子)公司或授權代理商(經銷商)或持有原廠產品銷售授權之廠商與Local SCADA原製造廠商在台分(子)公司或授權代理商(經銷商)或持有原廠產品銷售授權之廠商共同承攬(須出具代表廠商代表投標)。
附加說明
1.本案公告之採購及預算金額均含營業稅。
2.本案採購及預算金額不含稅均為23,700,000元。
3.【繳驗證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繳稅證明文件影本、授權證明文件。
4.【材料規範及數量】:詳如標價清單及招標規範。
5.【決標方式】:低於底價最低總價決標(未稅)。
6.其餘詳採購法、本處國內採購財物投標須知、財物採購附加條款、契約條款等相關規定辦理。
7.買方廉政熱線:02-27339733或02-27330132, 廉政電子郵箱:d10263@taipower.com.tw
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之機關名稱及電話:同招標機關;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2397-1592、傳真:2397-1593、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
8.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9.本次公告修正「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p12)44.(6)規格文件份數為1式3份及「特訂條款」(p1)4.1部分文字。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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