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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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處得視實際需要增減之,但以合約數量10%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1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依據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制定統一之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核發之公司登記證明/商業登記證或工廠登記證,其營業項目與採購標的相關,及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公告之採購及預算金額均含營業稅。
2.本案採購及預算金額不含稅均為903,943元。
3.【繳驗證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繳稅證明文件影本。
4.【材料規範及數量】:詳如標價清單及招標規範。
5.其餘詳採購法、本處國內採購財物投標須知、財物採購附加條款、契約條款等相關規 定辦理。
6.買方廉政熱線:02-27339733或02-27330132, 廉政電子郵箱:d10263@taipower.com.tw
7.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同招標機關;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
8.投標廠商應備文件請詳閱財物採購附加條款第43條及投標須知補充說明。
9.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105年10月26日上午09時30分在本處開標室。
10.樣品評選時間及地點:105年10月26日下午15時在本處11樓會議室。
11.議價時間及地點:105年10月27日下午15時00分在本處開標室。
12.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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