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1400031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昇空及吊臂工程車定期保養檢查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臻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81,605
原始預算
$ 1,723,997
底價金額
$ 1,493,632
決標折數
85.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1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1 - 機動車輛及機器腳踏車銷售、維修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仲喬
聯絡電話 (07)5519271#286
機關代碼 3.13.31.18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三十九號
聯絡人 吳仲喬
聯絡電話 (07)5519271#286
傳真號碼 (07)5513309
電子郵件信箱 u084689@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採實作實算,於契約期間內甲方如業務上需要得要求增加車輛,得依本契約所訂之車輛單價計算增量,並不得逾契約總金額10%(未稅)。2.契約到期後新契約尚未簽訂完成時,承商得繼續履行原約以1個月為限,不得逾契約總金額8.33%(未稅)。3.本工作契約期滿前2個月,得由乙方書面提出申請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延續1期,每期1年(不得逾契約總金額100%(未稅))....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28 17:00
開標時間 114/12/01 14:00
開標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三十九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6萬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依據需求部門編定投標須知收取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依據需求部門編定投標須知收取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三十九號文書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01.01至115.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決標方式 :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決標原則,並以標單上所報中文大寫之總價為準。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標函投遞] 1.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 各項證件影本、聲明書(應加蓋與標單相同之廠商負責人印章或簽名)、切結書(應加蓋與標單相同之廠商負責人印章或簽名)及押標金憑證應依類別裝入標封後交寄。 2.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處,限本處上班時間內。 3.截標日及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4.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 [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報價有效期長30日,不足者為不合格。 本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檢舉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高雄區營業處政風貪瀆檢舉電話:(07)5313375,檢舉信箱:d10963@taipower.com.tw。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營業處-(地址: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39號、電話:07-5519271、傳真:07-5513309)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1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仲喬
聯絡電話
(07)5519271#286
機關代碼
3.13.31.18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三十九號
聯絡人
吳仲喬
聯絡電話
(07)5519271#286
傳真號碼
(07)5513309
電子郵件信箱
u084689@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採實作實算,於契約期間內甲方如業務上需要得要求增加車輛,得依本契約所訂之車輛單價計算增量,並不得逾契約總金額10%(未稅)。2.契約到期後新契約尚未簽訂完成時,承商得繼續履行原約以1個月為限,不得逾契約總金額8.33%(未稅)。3.本工作契約期滿前2個月,得由乙方書面提出申請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延續1期,每期1年(不得逾契約總金額100%(未稅))....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28 17:00
開標時間
114/12/01 14:00
開標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三十九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6萬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依據需求部門編定投標須知收取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依據需求部門編定投標須知收取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三十九號文書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01.01至115.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決標方式
: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決標原則,並以標單上所報中文大寫之總價為準。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標函投遞] 1.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 各項證件影本、聲明書(應加蓋與標單相同之廠商負責人印章或簽名)、切結書(應加蓋與標單相同之廠商負責人印章或簽名)及押標金憑證應依類別裝入標封後交寄。 2.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處,限本處上班時間內。 3.截標日及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4.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 [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報價有效期長30日,不足者為不合格。 本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檢舉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高雄區營業處政風貪瀆檢舉電話:(07)5313375,檢舉信箱:d10963@taipower.com.tw。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區營業處-(地址: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39號、電話:07-5519271、傳真:07-551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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