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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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標價總金額(不含營業稅)之一定比率: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1段109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100日曆天前(包括量身時間)全數交貨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採購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核准設立或登記之服裝、成衣製造、買賣業廠商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上述金額均含稅。
本案未稅之「採購金額」:1,428,540元整。
本案未稅之「預算金額」:1,428,54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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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一、本案允許電子領標且不提供現場領標;不允許電子投標,投標廠商應以書面投標。
二、本案採不分段開標:請將所有投標文件置於綜合封內,樣品衣服及服務建議書6份,光碟或隨身碟2份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密封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密封。上述樣品服裝於不透明封套併投標文件,一併以不透明紙箱密封裝妥,外面貼綜合封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送)達本處(地址:台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一段109號)。封裝樣品之不透明封套及樣品均不得出現廠商名稱及記號,否則視為規格不符,不得參與評選,評選作業時由本處另行編號。
三、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遇颱風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一上 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四、投標廠商標價清單需填寫,廠商報價超過固定價格視為不合標標。
五、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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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業於112年8月10日簽奉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機關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於未能取得3家廠商之企劃書時,逕以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備註
本處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者,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訂投標截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詳閱公告附加說明。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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