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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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於履約期間向得標廠商以原契約單價增加人數之權利,並不得逾契約總金額10%。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1段109號
履約期限
1、決標後60工作天內完成檢查(不含檢查報告送交日)。
2、完成檢查報告及其他服務項目辦理期限,如契約其他條款之約定。
三、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台電公司勞務採購標準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招標機關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
(1)勞動部會商衛生福利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暨行政院勞動部當年度認可辦理勞工體格(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之證明文件。
(2)勞動部會商衛生福利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如:高溫作業、噪音、游離輻射作業…等)之醫療機構暨行政院勞動部當年度認可辦理勞工體格(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案之招標文件:
1、本案允許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下載領取;不允許電子投標,投標廠商應以書面投標。
2、無提供現場領標。
二、
其它
1、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2、本案委託專業服務採購案,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企劃書,採固定價格給付(3000元/人),投標時免報價,擇最符合需要者辦理決標及議價。
3、本處於收受投標文件後,先就廠商資格文件及其他必要事項進行審查,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方可參與評審,其所提企劃書由本處成立評審委員會,以書面審查方式進行評審。
4、評審委員會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不必簡報。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本處必要時得通知前來說明。
5、投標廠商應提送1式7份企劃書,由本案評審委員會依據本案評審項目及配分標準予以評定。評選結果由評選小組過半數決定後,依招標文件所載明之固定價格決標。
6、廠商之企劃書應依「評選須知」規定編撰;連同招標文件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次遞送本處。
7、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遇颱風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台電公司台南區營業處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1/4期限內。
9、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備註
本處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者,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訂投標截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詳閱公告附加說明。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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