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875503 已決標公告

台南區營業處108年甲工區配電管路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奇功電氣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3,262,000
原始預算
$ 198,690,000
底價金額
$ 194,723,892
決標折數
83.8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1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淑琄
聯絡電話 (06)2160121#2715
機關代碼 3.13.31.17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700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1段109號
聯絡人 張淑琄
聯絡電話 (06)2160121#2715
傳真號碼 (06)2130972
電子郵件信箱 u15839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1段1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費新台幣900元整,請匯款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1084900069號,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20 17:00
開標時間 107/12/21 10:00
開標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1段10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7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1段10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1年,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 甲 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及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營業項目代碼為E103071之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其資本額之十倍)及相關營造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3.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須具承包高低壓電力管路工程業務或營業項目代碼為599010 之配管工程業者)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 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4.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以資證明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領取本案之招標文件: 1、本案允許電子領標;不允許電子投標。 2、欲採專人領購者,應以無記名方式依照規定先將招標文件費匯款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憑收據在辦公時間向圖說出售單位換領招標文件。 3、廠商郵購書面圖說,請附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及回郵郵票190元及大型回件信封,向台南市忠義路1段109號總務組辦理。 二、履約期限: 年度發包工程,工量估算以一年為期,惟工程交辦或實際施作數量與用戶申請或配合政府工程需要等因素有關,預估總工程款不易精確,交辦總工程款(含加值型營業稅)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自開工日起未屆滿一年,而工程交辦總工程款估算達本工程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時,則停止交辦重行發包。 (二)自開工日起屆滿一年,交辦總工程款已達本工程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之80%時,即停止交辦重行發包;反之,自開工日起屆滿一年,交辦總工程款未達本工程契約價金之80%時,經雙方同意後契約得展延,惟最長以一年為限,但展延期間工程交辦總工程款估算達本工程契約價金時,即停止交辦重行發包(交辦總工程款之百分比以本公司DCIS交辦總工程金額修正後%為基準)。 (三)交辦總工程款可由工程交辦施工後之結算累計金額與交辦未結算工程累計金額修正值之和推算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 (四)交辦未結算工程累計金額修正值,依據同一工程交辦金額與其結算金額之差異幅度百分比,對交辦未結算工程累計金額予以修正。 (五)年度發包工程停止交辦時,由甲方以書面通知乙方,並告知「停止交辦日期」。 三、
其它 1、上述金額及招標文件中各項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本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3、標價超過公告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本案訂有「物價指數調整要點」,投標廠商得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聲明。 5、未克親自前往本處領具押標金者,請填妥「退還押標金切結書」及檢附「回郵信封」,以利押標金之退還手續。 6、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遇颱風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一上 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7、投標廠商所投標單總價與詳細價目表所列總價不符時,以標單上所報中文大寫之總價為準。 8、得標後繳納印花稅,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或以網路申報印花稅。 9、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台電公司台南區營業處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1/4期限內。 10、本案開標當場進行優、比減價事宜,廠商未派員到場,或於主持人要求廠商(書面)說明、優先減價、比減價、第2次比減價、第3次比減價或其他必要情事,廠商應於機關以外標封所載電話通知後,15分鐘內辦理完妥,不然,視同放棄說明、優先減價、(比)減價;因廠商電話未接、廠商所標電話有誤等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而未能接通者,亦同。 11、本工程例假日、休息日及其他應放假日之施工費用已考量於詳細價目表之施工積點單價內,另由甲方指定之假日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十五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12、本工程詳細價目表僅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13、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備註 本處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者,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訂投標截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詳閱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1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淑琄
聯絡電話
(06)2160121#2715
機關代碼
3.13.31.17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700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1段109號
聯絡人
張淑琄
聯絡電話
(06)2160121#2715
傳真號碼
(06)2130972
電子郵件信箱
u15839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1段1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費新台幣900元整,請匯款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1084900069號,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20 17:00
開標時間
107/12/21 10:00
開標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1段10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7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1段10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1年,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 甲 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及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營業項目代碼為E103071之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其資本額之十倍)及相關營造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3.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須具承包高低壓電力管路工程業務或營業項目代碼為599010 之配管工程業者)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 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4.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以資證明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領取本案之招標文件: 1、本案允許電子領標;不允許電子投標。 2、欲採專人領購者,應以無記名方式依照規定先將招標文件費匯款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憑收據在辦公時間向圖說出售單位換領招標文件。 3、廠商郵購書面圖說,請附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及回郵郵票190元及大型回件信封,向台南市忠義路1段109號總務組辦理。 二、履約期限: 年度發包工程,工量估算以一年為期,惟工程交辦或實際施作數量與用戶申請或配合政府工程需要等因素有關,預估總工程款不易精確,交辦總工程款(含加值型營業稅)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自開工日起未屆滿一年,而工程交辦總工程款估算達本工程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時,則停止交辦重行發包。 (二)自開工日起屆滿一年,交辦總工程款已達本工程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之80%時,即停止交辦重行發包;反之,自開工日起屆滿一年,交辦總工程款未達本工程契約價金之80%時,經雙方同意後契約得展延,惟最長以一年為限,但展延期間工程交辦總工程款估算達本工程契約價金時,即停止交辦重行發包(交辦總工程款之百分比以本公司DCIS交辦總工程金額修正後%為基準)。 (三)交辦總工程款可由工程交辦施工後之結算累計金額與交辦未結算工程累計金額修正值之和推算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 (四)交辦未結算工程累計金額修正值,依據同一工程交辦金額與其結算金額之差異幅度百分比,對交辦未結算工程累計金額予以修正。 (五)年度發包工程停止交辦時,由甲方以書面通知乙方,並告知「停止交辦日期」。 三、
其它
1、上述金額及招標文件中各項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本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3、標價超過公告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本案訂有「物價指數調整要點」,投標廠商得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聲明。 5、未克親自前往本處領具押標金者,請填妥「退還押標金切結書」及檢附「回郵信封」,以利押標金之退還手續。 6、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遇颱風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一上 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7、投標廠商所投標單總價與詳細價目表所列總價不符時,以標單上所報中文大寫之總價為準。 8、得標後繳納印花稅,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或以網路申報印花稅。 9、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台電公司台南區營業處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1/4期限內。 10、本案開標當場進行優、比減價事宜,廠商未派員到場,或於主持人要求廠商(書面)說明、優先減價、比減價、第2次比減價、第3次比減價或其他必要情事,廠商應於機關以外標封所載電話通知後,15分鐘內辦理完妥,不然,視同放棄說明、優先減價、(比)減價;因廠商電話未接、廠商所標電話有誤等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而未能接通者,亦同。 11、本工程例假日、休息日及其他應放假日之施工費用已考量於詳細價目表之施工積點單價內,另由甲方指定之假日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十五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12、本工程詳細價目表僅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13、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備註
本處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者,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訂投標截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詳閱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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