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458481@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1段109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之次日起60日曆天內交貨〈含安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註: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案,如勾選本項者,請依GPA第3條規定,妥適考量本附加條款第32點之勾選)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3)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上述金額均含稅。
本案未稅之「採購金額」:1,277,000元整。
本案未稅之「預算金額」:1,277,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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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一、本案允許電子領標且不提供現場領標;不允許電子投標,投標廠商應以書面投標。
二、本案採分段開標:資格、規格與價格標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
三、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2.1.6 投標標的產地「請務必填寫,勿空白」。
四、廠商投標標價清單(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五、投標文件規格審查:規格文件(技術資料、型錄或說明書等)1式2份
(1)配電調度控制中心監控顯示系統設備規格文件,規格詳如本規範「附件1」。
(2)投標文件所附目錄或型錄文件請編列流水號及蓋公司章(若無原廠型錄者須檢附經設備製造廠認可之設備規格確認書,詳如本規範「附件2:配電調度控制中心監控顯示系統設備規格確認書」) 。如係抄錄招標文件所訂規格,未載明廠牌型號且未檢附產品目錄或說明書等規格資料者,不予接受,且規格標視為「不合格」。
(3)投標文件所檢附之產品目錄,若係從原廠網頁下載者,須提供原廠網址以供比對,若經發現型錄與原廠網頁所提供型錄不合、隱匿或偽造者,規格標視為「不合格」。
(4)廠商投標時應提供規格標以供審查,規格標之型錄或相關資料中須以設備規格確認書詳細列出符合上述附件文件功能及規格之要求以供審查,審查型錄及相關資料,如為外文者,合乎規範之處在外文旁請以中文翻譯列出,並輔以色筆逐一標示清楚,不符合本規範,視為不符合,不允許開其價格標。
六、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遇颱風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一上 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七、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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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本處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者,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訂投標截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詳閱公告附加說明。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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