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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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營業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1段1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費新台幣500元整,請匯款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1084900069號,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1段109號
履約期限
1、自開工日起屆滿一年,即停止交辦。
2、乙方必須於甲方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本工作預計開工日為106年5月24日。
3、當工作交辦總工作款估算達本工作契約總價(不含加值型營業稅)時,亦即停止交辦重行發包。
4、自開工日起屆滿一年,交辦總工作款已達本工作契約價金(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之80%時,即停止交辦重行發包;反之,自開工日起屆滿一年,交辦總工程款未達本工程契約價金之80%時,經雙方同意後契約得展延,惟最長以三個月為限,但展延期間工作交辦總工作款估算達本工作契約價金時,即停止交辦重行發包。
三、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台電公司勞務採購標準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應符合下列勾選之資格之一:
(1)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須具承包高低壓電力管路工程業務或營業項目代碼為E599010之配管工程業者)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或乙或丙等綜合營造業及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3)營業項目代碼為E103071之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其資本額之10倍)及相關營造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4)業務項目與本工作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作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以資證明者」。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案之招標文件:
1、本案允許電子領標;不允許電子投標,投標廠商應以書面投標。
2、欲採專人領購者,應以無記名方式依照規定先將招標文件費匯款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憑收據在辦公時間向圖說出售單位換領招標文件。
二、
其它
1、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2、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3、本案未稅之「採購金額」17,060,000元。
4、本案未稅之「預算金額」17,060,000元。
5、廠商投標標價(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遇颱風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7、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四、
注意
本案公告有修正「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部分內容,其廠商資格依投標須知第四十五條規定....因繕打錯誤修正為廠商資格依投標須知第二十二條規定....。
備註
本處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者,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訂投標截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詳閱公告附加說明。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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