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458481@taipower.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營業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1段1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費新台幣900元整,請匯款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1084900069號,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1段109號
履約期限
由甲方指定開工日起260工作天以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台電公司工程採購標準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 甲 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及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營業項目代碼為E103071之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其資本額之十倍)及相關營造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3.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須具承包高低壓電力管路工程業務或營業項目代碼為E599010之配管工程業者)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4.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以資證明者」。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案之招標文件:
1、本案允許電子領標;不允許電子投標,投標廠商應以書面投標。
2、欲採專人領購者,應以無記名方式依照規定先將招標文件費匯款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憑收據在辦公時間向圖說出售單位換領招標文件。
3、廠商郵購書面圖說,請附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及回郵郵票190元及大型回件信封,向台南市忠義路1段109號總務組辦理,惟限於郵局開辦國內快捷郵件區域內(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方式郵寄圖說),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二、
其它
1、上述金額及招標文件中各項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2、本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3、標價超過公告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4、本案訂有「物價指數調整要點」,投標廠商得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聲明。5、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遇颱風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一上 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6、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三、
補充
本案特訂條款(00810)補充說明第一條第八款:『道路挖掘申請資料處理作業(含申挖繪圖、製作道路挖掘申請書、申請挖掘現場照片拍攝並繪製挖掘路徑、修復範圍等,及道路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辦理),乙方應於該項工作交辦日次日起依交辦單指定完成期限(甲式工作單15工作天內,特乙式工作單10工作天內,乙式工作單7工作天內)將資料製作整理妥適後,交由甲方向道路主管機關申請路證,每逾期一日計罰新臺幣500元…』。
備註
本處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者,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訂投標截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詳閱公告附加說明。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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