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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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如需辦理變更,履約標的項目或數量有增減時,沿用原詳細價目表之項目部分,原則上依照本契約所訂單價計算增減,惟若該沿用之項目價格(或施工)條件改變,經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得由雙方另行協議新單價,履約期限得由雙方視實際需要議定增減之,變更契約以總金額(不含營業稅)20%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1段10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費新台幣100元整,請匯款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1084900069號,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1段109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最近一期納稅之証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繳納期限者,得以 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政府登記合格之丙級以上營造業、土木包工業或室內裝修業,領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承攬工程手冊、公會會員證等。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案之招標文件:
1、本案允許電子領標,不允許電子投標,投標廠商應以書面投標。
2、欲採專人領購者,應以無記名方式依照規定先將招標文件費匯款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憑收據在辦公時間向圖說出售單位換領書面圖說。
3、廠商郵購書面圖說,請附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及回郵郵票190元及大型回件信封,向台南市忠義路1段109號總務組辦理,惟限於郵局開辦國內快捷郵件區域內(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方式郵寄圖說),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有因郵遞延誤投標應自行負責。
二、履約期限:
以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90天為契約交辦期限或執行至契約總價為止(兩者以較早到者為契約期限)。
三、
其它
1、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2、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3、本案未稅之「採購金額」2,196,000元。
4、本案未稅之「預算金額」1,830,000元。
5、廠商投標標價(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遇颱風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7、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備註
本處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者,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訂投標截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詳閱公告附加說明。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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