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11500010 招標中 (剩 19 天)

115年下半年~116年乙工區配電線路維護及事故搶修工作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營區營業處 公告日:115/06/24 截止日:115/07/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18,874,486

押標金
$ 8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7/13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營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1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招標李仁湖/履約王鵬智
聯絡電話 (06)6335481#207/#335
機關代碼 3.13.31.16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營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00號
聯絡人 招標李仁湖/履約王鵬智
聯絡電話 (06)6335481#207/#335
傳真號碼 (06)6335431
電子郵件信箱 u274845@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本公司有後續擴充之需求,廠商得依本契約內容續約;後續擴充交辦金額上限為本工作契約總價(含加值型營業稅)5%,後續擴充期間最長以3個月為限,期滿即停止交辦,續約開始時間以本公司書面通知為準。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13 17:00
開標時間 115/07/14 10:00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00號辦公大樓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0萬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取消押標金致浮濫投標情勢增加,致影響本處發包作業。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取消履保金致浮濫投標情勢增加,致影響本處發包作業。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至屆滿一年【詳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以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辦理,本公司標準契約係參酌主管機關契約範本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採購屬勞務性工作,不適用「物價指數調整要點」。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處政風組檢舉電話:(06)6335491、E-mail:d12163@taipower.com.tw。 二、以上金額均含稅。 三、本案採購金額(未稅) 18,874,486元;預算金額(未稅) 17,975,701元。 四、本案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領取。 五、履約期限:自開工日起屆滿一年,即停止交辦,但交辦總工作款(含加值型營業稅)未達本工作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且機關之新約尚未開工,得經雙方同意後展延履約期限,惟最長以三個月為限,如展延期間工作交辦總工作款(含加值型營業稅)估算達本工作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時,即停止交辦(倘契約全部工作以NDCIS交辦者,其總工作款之百分比以本公司NDCIS交辦總工作金額修正後%為基準)。 六、投標文件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上班時間內送達本處守衛室。 七、開標日、截止投標日,若遇當地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並將另行通知投標廠商。 八、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九、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十、投標時投標廠商請務必確實檢附廠商法律責任切結書、廠商聲明書,無檢附或填寫不完整者為不合格標。 十一、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本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營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1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招標李仁湖/履約王鵬智
聯絡電話
(06)6335481#207/#335
機關代碼
3.13.31.16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營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00號
聯絡人
招標李仁湖/履約王鵬智
聯絡電話
(06)6335481#207/#335
傳真號碼
(06)6335431
電子郵件信箱
u274845@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本公司有後續擴充之需求,廠商得依本契約內容續約;後續擴充交辦金額上限為本工作契約總價(含加值型營業稅)5%,後續擴充期間最長以3個月為限,期滿即停止交辦,續約開始時間以本公司書面通知為準。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13 17:00
開標時間
115/07/14 10:00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00號辦公大樓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0萬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取消押標金致浮濫投標情勢增加,致影響本處發包作業。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取消履保金致浮濫投標情勢增加,致影響本處發包作業。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至屆滿一年【詳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以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辦理,本公司標準契約係參酌主管機關契約範本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採購屬勞務性工作,不適用「物價指數調整要點」。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處政風組檢舉電話:(06)6335491、E-mail:d12163@taipower.com.tw。 二、以上金額均含稅。 三、本案採購金額(未稅) 18,874,486元;預算金額(未稅) 17,975,701元。 四、本案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領取。 五、履約期限:自開工日起屆滿一年,即停止交辦,但交辦總工作款(含加值型營業稅)未達本工作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且機關之新約尚未開工,得經雙方同意後展延履約期限,惟最長以三個月為限,如展延期間工作交辦總工作款(含加值型營業稅)估算達本工作契約價金(含加值型營業稅)時,即停止交辦(倘契約全部工作以NDCIS交辦者,其總工作款之百分比以本公司NDCIS交辦總工作金額修正後%為基準)。 六、投標文件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上班時間內送達本處守衛室。 七、開標日、截止投標日,若遇當地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並將另行通知投標廠商。 八、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九、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十、投標時投標廠商請務必確實檢附廠商法律責任切結書、廠商聲明書,無檢附或填寫不完整者為不合格標。 十一、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本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營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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