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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考量廠商履約品質及能力。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0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以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辦理,本公司標準契約係參酌主管機關契約範本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醫療院所執照。
二、勞動部會商衛生福利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之醫
療機構暨行政院勞動部當年度認可辦理勞工體格(健康)檢查指定
醫療機構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允許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下載領取,並於投標時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二、無提供現場領標。
評審方式
一、本案採固定價格(3000元/人)給付,廠商不必報價,取最有利標精神擇最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
二、本處於收受投標文件後,先就廠商資格文件及其他必要事項進行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方可參與評審,其所提企劃書由本處成立評審小組,以書面方式進行評審。
三、評審小組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不必簡報。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本機關必要時得通知前來說明。
四、投標廠商應提送一式7份企劃書,由本案評審小組依據本案評審項目及配分標準予以評定。
五、廠商之企劃書應依「評審須知」規定編撰;於截止投標前送達本處。
其他
一、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二、醫院、診所、療養院提供之醫療勞務免徵營業稅。上述金額均未含「加值型營業稅」。
三、本案採購金額(未稅)600,000元;預算金額(未稅) 600,000元。
四、本處政風組檢舉電話:(06)6335491。E-mail:d12163@taipower.com.tw/。
五、 開標日、截止投標日,若遇當地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並將另行通知投標廠商。
六、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本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
七、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八、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
本次更正招標公告如下
一、本案額外加分項目說明:
6分:低劑量肺部電腦斷層、腸胃鏡、頸動脈超音波、心臟超音波
3分:甲狀腺超音波、乳房超音波、攝護腺超音波
2分:內臟脂肪、糞便抗原檢測、血液癌症指數(如:CA199、CA125、CA153…等單項計分)
1分:上述未提到之檢驗項目,上限最多加3分
上述皆採單項分別計分。
二、原開標時間 115/04/20 14:00,順延至 115/04/21 14:00。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營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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