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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274845@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00號辦公大樓4樓開標室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履約完成後之修繕品質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履約完成後之修繕品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00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以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辦理,本公司標準契約係參酌主管機關契約範本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應符合下列項目之一:
1.室內裝修業
(1)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2)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2.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台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一、本處政風組檢舉電話:(06)6335491、E-mail:d12163@taipower.com.tw。
二、以上金額均含稅。
三、本案採購金額(未稅) 4,500,000元;預算金額(未稅) 4,500,000元。
四、本案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領取。
五、投標文件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上班時間內送達本處守衛室。
六、開標日、截止投標日,若遇當地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並將另行通知投標廠商。
七、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八、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九、投標時投標廠商請務必確實檢附廠商法律責任切結書、廠商聲明書,無檢附或填寫不完整者為不合格標。
十、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本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
十一、倘若投標廠商押標金採用匯款至指定收款帳號方式,開標結果未得標,本處退還該押標金流程約需14日作業時間,敬請見諒。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營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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