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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381968@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00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以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辦理,本公司標準契約係參酌主管機關契約範本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須具下列資格:
1.經政府核准公司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
2.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餘詳契約】。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處政風組檢舉電話:(06)6335491。E-mail:d12163@taipower.com.tw。
二、本案倘皆未進底價,需繼續比減價格,未到場廠商,視同棄權。
三、開標日、截止投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該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舉行。
四、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
五、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六、本次更正延長等標期至114年5月22日,修正內容如下:
1.特定條款第(伍)條第(一)款第(7)項中需用材料「混凝土210kgf/cm2」誤植為「無收縮水泥」,將該項單位文字修正。
2.附件27,蓄電池尺寸應現場空間修正為:390H×164W×108 L(㎜),另每只蓄電池重量不得大於12.5KGS。
3.附件29,空氣清淨設備之冷房能力7.2kw以上,與詳細價目表B-4-1 空氣淨化系統(冷房能力10kw以上)所列之規格及設備名稱不匹配,故更改附件冷房能力為10kw以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營區營業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