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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00號辦公大樓4樓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考量廠商履約品質及能力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0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通知開工後第5日起30工作天內完成清除【詳契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以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辦理,本公司標準契約係參酌主管機關契約範本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須具有下列資格文件 (擇一辦理):
一、屬經濟部公告為再利用之事業廢棄物,符合該項管理方式之再利用機構,應檢附經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檢核認可之證明文件並登載有該項再利用種類 (具有再利用者管制編號廢棄物代碼R-0403及R-0504)。得標商得自行清除廢棄物外,並可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清除機構代為清除。廢棄物代碼R-0403核可最大月再利用量不得低於50公噸/每月,R-0504核可最大月再利用量不得低於1,000公噸/每月。
二、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清除機構者,須檢附主管 機關檢核認可有再利用種類管制編號,並具有廢棄物代碼R-0403及R-0504處理機構之證明文件及進場許可證明。廢棄物代碼R-0403核可最大月再利用量不得低於50公噸/每月,R-0504核可最大月再利用量不得低於1,000公噸/每月。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採購金額(未稅) 1,325,920元;預算金額(未稅) 1,325,920元。
三、本案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領取,且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四、本處政風組檢舉電話:(06)6335491、E-mail:d12163@taipower.com.tw/。
五、開標日、截止投標日,若遇當地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並將另行通知投標廠商。
六、投標文件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上班時間內送達本處守衛室。
七、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八、投標時投標廠商請務必確實檢附廠商法律責任切結書、廠商聲明書,無檢附或填寫不完整者為不合格標。
九、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本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營區營業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