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274845@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廠商於契約期滿時,須待機關覓妥新承攬商並與新承攬商簽約,而新承攬商正式執行契約後,本契約始失其效力。在本契約失其效力前,廠商應繼續依原約條款履行,最長以2個月為限,惟不得逾契約總金額20%。
二、契約期限屆滿前,如有作業需要,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辦理後續擴充,該後續擴充內容為本契約載明「按實做積點數量計算」之項目,增加之實做積點折算金額以契約總價之20%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00號辦公大樓4樓開標室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取消押標金致浮濫投標情勢增加,致影響本處發包作業。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考量廠商履約品質及能力。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00號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詳契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以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辦理,本公司標準契約係參酌主管機關契約範本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餘詳契約。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處政風組檢舉電話:(06)6335491。E-mail:d12163@taipower.com.tw/。
二、以上金額均含稅。
三、本案採購金額(未稅) 3,920,000 元;預算金額(未稅) 2,800,000 元。
四、本案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領取。
五、投標文件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上班時間內送達本處守衛室。
六、截標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將另行通知舉行時間。
七、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八、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比減價格之權利。
九、投標時投標廠商請務必確實檢附廠商法律責任切結書、廠商聲明書,無檢附或填寫不完整者為不合格標。
十、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本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營區營業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