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403055@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0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90日曆天內交貨訖(包括套量時間)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以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辦理,本公司標準契約係參酌主管機關契約範本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673,863元;預算金額(不含稅)673,863元。
3.標務內容問題請洽:06-6335481#205周煥超,
規範內容問題請洽:06-6335481#206沈詠智
其他
一、本處政風組檢舉電話:(06)6335491。E-mail:d12163@taipower.com.tw。
二、本案倘皆未進底價,需繼續比減價格,未到場廠商,視同棄權。
三、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該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四、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
五、本案招標文件已公開預算金額(含稅)為707,556元整,投標廠商標價(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六、本採購開標採分段開標,先審查廠商之資格文件,合格後再審核廠商提供之工作服樣品有否齊全,符合規定後,再佈置工作服樣品供選樣評審小組評選,工作服依投標廠商所提供之該組全部樣品作整體評分,總評分平均分數達及格分數80分者之廠商之樣品,經由選樣評審小組過半數決議各挑選出壹件搭配組合之樣品,參與價格標之比議價,若當日完成上述工作,即續開價格標,不另通知。
七、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八、本案僅電子領標,不提供書面文件及現場領標,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請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九、依據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八項聲明事項,倘若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投標文件檢附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裝入綜合封。【本案招標文件已放置「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範本」,請投標廠商自行下載及填寫。】
十、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營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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