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274845@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00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以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辦理,本公司標準契約係參酌主管機關契約範本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具下列資格:
(ㄧ)經政府核准公司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
(二)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
以上,請詳「特訂條款 肆、一」。
附加說明
工程地點 :台南市麻豆區興國路59之1號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 pcc. gov. tw/下載領取。
【其他】
一、本處廉政熱線06-6335491,傳真06-6355951,廉政電子郵件信箱:d12163@taipower.com.tw暨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二、本案倘皆未進底價,需繼續競比減價格,未到場廠商,視同棄權。
三、開標日、截止投標日,若遇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
四、附詳細價目表及資源統計表電子檔使用說明。
五、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六 、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
七、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八、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自公告之次日5日內,以書面向本公司發包單位請求釋疑,本公司發包單位對上述疑義之處理結果,應於截止投標日之前1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之投標廠商。
九、本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
十、投標廠商應提供下列證件供審查: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之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以上資格證明文件皆須檢附以供審查。
十一、餘詳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營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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