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403055@taipower.com.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到期後在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乙方應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完成止;惟最長以2個月為限,並不得逾契約總金額20%(不含營業稅)。
■乙方於契約期滿時,經雙方同意,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以換文方式續約1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0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00號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以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辦理,本公司標準契約係參酌主管機關契約範本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廠商,並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者(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4,686,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2,1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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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案之招標文件:
一、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領取。
二、欲採專人領取者,請在辦公時間內至本處領取。
三、欲採通訊領標者,請自備大型回件信封併附足夠回郵郵票(招標文件約200克),郵寄至台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00號總務組事務課辦理,惟限於郵局開辦國內快捷郵件區域內(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方式郵寄招標文件),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概不負責。
【招標文件售價】招標文件免費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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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一、本處政風組檢舉電話:(06)6335491。E-mail:d12163@taipower.com.tw/。
二、本案倘皆未進底價,需繼續比減價格,未到場廠商,視同棄權。
三、開標日、截止投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該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舉行。
四、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
五、本案招標文件已公開預算金額﹙未稅﹚為 2,130,000元整,廠商標價金額應不含營業稅,且不得超過本案預算(未稅)金額,若超過者視為無效標。
六、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營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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