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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210260@taipower.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費】新臺幣800元整,請繳(匯)款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58111074900068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戶。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垂楊路223號四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垂楊路223號一樓守衛室
履約期限
本工程各工作之交辦為開工日起一年內,餘請詳招標文件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以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辦理,本公司標準契約係參酌主管機關契約範本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投標廠商需具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以資證明者。」
附加說明
【圖說費】新臺幣800元整,請繳(匯)款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58111074900068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採專人領購者,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內,持繳(匯)款收據領取至嘉義垂楊路223號領取。
二、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下載領取。
三、廠商郵購圖說請附繳(匯)款收據、貼足掛號以上回郵及大型信封(28×39公分)並填妥住址自行估計郵遞時間,由本處代寄。
【說明】:
一、本案預算金額、採購金額、廠商報價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二、爭議之申訴地點及聯絡方式:台電廉政熱線:02-23667364,本公司嘉義區營業處政風貪瀆檢舉電話:(05)2256920。承攬商有履約爭議申訴電話:05-2226711;書面申訴地址:嘉義市垂楊路223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義區營業處。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
四、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五、廠商應檢附之投標文件應包括:標單、廠商資格文件(含繳稅證明)、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其他招標文件規定之證明或文件。
六、請勿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
七、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八、本工程應增置至少 4名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詳特訂條款附冊一附件1配電工程承攬商應備施工能力配備表備註4。
九、物價指數調整要點之「擇訂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詳本則附件7)。投標廠商得以本公司「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提出不適用聲明。
十、詳細價目表之「環保設施費」已由原內含於「稅雜費」之項目移出,獨立設項:(工料款(A+B)*X%)。
十一、本標案招標文件已辦理公開閱覽完成未經重大改變,且採電子領標,縮短等標期8日為13日。
十二、本採購案開工以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工程預計開工日期為106年1月3日。
十三、有關本工程投標廠商倘以電器承裝業資格投標,僅具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資格者符合投標資格,其餘以甲專級、乙級及丙級電器承裝業資格投標者均未符合投標資格。
十四、本工程詳細價目表僅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十五、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義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文化路308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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