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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乙方應自甲方指定開工日起至106年11月30日之期間內依甲方之交辦單施工,若契約期限尚未屆滿前交辦完工金額已達到契約金額,得依工作需要繼續交辦至契約金額120%為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費】新臺幣200元整,請繳(匯)款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58111074900068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戶。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垂楊路223號四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垂楊路223號一樓守衛室
履約期限
甲方指定開工日起至11月30日止,餘請詳招標文件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以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辦理,本公司標準契約係參酌主管機關契約範本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領有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且營業項目應與本採購案標的相關之廠商。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附加說明
【圖說費】新臺幣200元整,請繳(匯)款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58111074900068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採專人領購者,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內,持繳(匯)款收據領取至嘉義垂楊路223號領取。
二、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下載領取。
三、廠商郵購圖說請附繳(匯)款收據、貼足掛號以上回郵及大型信封(28×39公分)並填妥住址自行估計郵遞時間,由本處代寄。
【說明】:
一、本案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廠商報價為不含稅,應注意標價金額加5%加值型營業稅不得超過公告預算金額,未稅預算金額為新臺幣602萬6,740元整。
二、爭議之申訴地點及聯絡方式:台電廉政熱線:02-23667364,本公司嘉義區營業處政風貪瀆檢舉電話:(05)2256920。承攬商有履約爭議申訴電話:05-2226711;書面申訴地址:嘉義市垂楊路223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義區營業處。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
四、標價超過未稅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五、廠商應檢附之投標文件應包括:標價清單、廠商資格文件(含繳稅證明)、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其他招標文件規定之證明或文件。
六、請勿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
七、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義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文化路308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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