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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8.電力排除項目HS 8501 (未達22000KW之電動機及未達50000KW之發電機)。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8.電力排除項目HS 8501 (未達22000KW之電動機及未達50000KW之發電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640雲林縣斗六市明德北路三段39號(台電雲林區處業務大樓5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40雲林縣斗六市明德北路三段39號
履約期限
自指定開工日起300日曆天內交貨、安裝、測試(詳細內容詳本案財物採購附加條款17.履約期限)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案採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制式財物採購契約條款。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其營業項目至少應包括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四類之任一類之合法廠商。(註: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定「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項目。如投標廠商所營事業項目係為代碼化實施前,以文字敘述方式登記者,請廠商自行登記業務內容與資格規定之營業項目相關性,製成對照表,並置於資格封內,本公司將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89.03.17(89)工程企字第89007116號函知規定認定。)。
4.共同投標之廠商亦須符合上述規定資格。
決標原則
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其他
廠商報價及合約悉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之規定辦理。
本處政風組e-mail:d12063@taipower.com.tw電話:05-5339534
*補充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51,275,237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51,275,237元。
(2)開標時間:115年2月25日 上午10時00分。
(3)開(截)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如:天然災害),致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截)標時間代之。
(4)投標前請詳實填寫文件及詳閱規範、附加條款、契約條款之規定,如投標時需檢附之資格文件或得標後之後續應提出之報告,以免影響權益。
(5)投標時請檢附「廠商參與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及電子領標憑證書面明細(詳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
(6)如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須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範本如附錄A-2),並敘明共同投標協議書指定之代表人(下稱代表人)。共同投標協議書應以中文書寫,但該協議書若涉及外國廠商得以外文書寫,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其他共同投標廠商之下列投標文件,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A. 標單,應共同具名或由代表人簽署。
B. 押標金,應共同繳納或由代表人繳納。其並須提供擔保者,亦同。
C. 投標廠商聲明書,應分別出具。
D. 資格證明文件(不含押標金),應分別出具。
除前述投標文件外,其餘投標文件得由代表人簽署。
(7)此次為第2次公告,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第2次開標時無家數限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雲林區營業處(電話: 05-5323927 傳真:05-5343851 地址: 雲林縣斗六巿明德北路3段39號 )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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