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435533@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40雲林縣斗六市明德北路三段3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800元整,請繳(匯)款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58111204900065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8/2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40雲林縣斗六市明德北路三段39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並參酌工程會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登記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另需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投標廠商需具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以資證明者。」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領取本工程之招標文件:
一、本案可電子領標、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本案採電子領標免收機關文件費亦提供書面領標。
三、書面領標:投標廠商應以無記名方式依照規定先將招標文件費800元(含稅)繳存【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1204900065號。
〔其他〕:
一、廠商如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或保證金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
(一)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號:9304-1200970007,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號:8278-1200970007,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案採購金額、預算金額均含營業稅,廠商投標之標單總價亦為含營業稅;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廠商應負之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標單、詳細價目表(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之工程標案) 、單價分析表(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之工程標案,招標文件無本表則免檢附)未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凡中華民國政府核給手冊之廠商其加蓋印章應與手冊印鑑相同)或標單另附條件或標單上之總價未以中文大寫填寫者。
四、廠商得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聲明。
五、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六、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應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之次日起四分之一等標期之日,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七、本處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
八、台電公司廉政熱線及E-mail:02-23667364、d05703@taipower.com.tw;本處政風組檢舉電話及信箱:05-5339534、d12063@taipower.com.tw
九、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交易或補助對象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請填寫「事前揭露表」;非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則免填。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雲林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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