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013262@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8號台電區處辦公大樓六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區營業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8號台電彰化區處守衛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之日起30日曆天內須送達本處指定部門地點安裝及測試,經確認可正常運作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電公司制式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
1.以上金額均為含稅,採未稅報價總價決標,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標價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者;且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297,000元;預算金額: (不含稅) 297,000元。
3.每一廠商參與開標人數最多為二人,並憑身份證件出席,代理人須出具「委託代理授權書」,未於比減價前之不在場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非廠商負責人親自出席開標者須附授權書或公司章與負責人章或副印,始具參加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未持有出席代表授權書之代理人如出示公司章與負責人章或副印亦具參加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
4.其餘悉依政府採購法與本處採購財物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相關規定辦理。
5.本案已公告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
6.開標當天投標商未按時出席開標作業,視為自動放棄比價權利。
7.本處政風部門廉政熱線(04)722083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10663@taipower.com.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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