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894372@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0,500元整。
本處全銜: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區營業處。
如以現金或匯款方式辦理押標金,請匯入臺灣銀行(代碼040)公館分行,帳號:93041060800065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代碼050) 營業部,帳號:82781060800065(礙於作業流程,未得標之廠商恕本處無法於開標後立即退還,同時退還之電滙手續費由廠商負擔,故建議儘量以銀行本行支票放入投標封方式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8號守衛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電公司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只提出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者為不合格標**)。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其他
1.以上金額均為含稅,採未稅報價總價決標,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標價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者;且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1,210,000元;預算金額: (不含稅) 1,210,000元。
3.其餘悉依政府採購法與本處採購財物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相關規定辦理。
4.本案已公告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
5.開標當天投標商未按時出席開標作業,視為自動放棄比價權利。
6.本處政風部門廉政熱線(04)722083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10663@taipower.com.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