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80800025 已決標公告

南投區處轄區服務所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及設備改善委託技術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劉進忠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12,335
原始預算
$ 504,000
底價金額
$ 412,335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投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招標/梁佳琪,規範/楊蕙菁
聯絡電話 (049)2350101#2610/2603
機關代碼 3.13.31.1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投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542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一段42號
聯絡人 招標/梁佳琪,規範/楊蕙菁
聯絡電話 (049)2350101#2610/2603
傳真號碼 (049)2358180
電子郵件信箱 u668828@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9/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9/10 17:00
開標時間 108/09/11 10:00
開標地點 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一段42號 本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261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一段42號 本處守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3.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並依個案情形參酌工程會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 本,機關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 (一)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具備承辦本委託案所需專業工程及技術經驗,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 (二)投標廠商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所得稅繳款證明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含稅(採購金額不含稅為48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為480,000元),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本案已提供電子領標,請投標廠商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不另提供現場領標(不提供書面文件)。 3.履約期限: (1)規劃設計或其它技術服務部分: 乙方應於甲方通知開工日起 60日暦天內完成技術服務工作。應提具改善計畫,送至甲方備查後,提報至南投縣政府審查。 (2)負責送審報請備查勘驗:乙方應配合南投縣政府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改善諮詢及審查小組委員會開會期程,取得南投縣政府替代缺失改善計畫同意函。替代缺失改善計畫送審時,乙方須配合出席說明並依照委員會要求修正,倘未於第三次審查會前獲得審查通過取得上述同意函,則第三次審查會次日起視為逾期,依契約第十三條遲延履約計罰。 4.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 本,機關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 (一)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具備承辦本委託案所需專業工程及技術經驗,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 (二)投標廠商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所得稅繳款證明影本。 6.報價及決標方式:採總價決標(不含營業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標價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者。 7.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颱風、不定期等放假時),各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8.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應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9.檢舉機關: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9-2325414;廉政電子信箱:d11863@taipower.com.tw 地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一段42號。 10.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註:以現金繳納押標金無法開標當日退回,若投標廠商須於未得標當日領回押標金,建議可採銀行本行支票置於投標封袋內繳納押標金。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投區營業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1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1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招標/梁佳琪,規範/楊蕙菁
聯絡電話
(049)2350101#2610/2603
機關代碼
3.13.31.1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投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542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一段42號
聯絡人
招標/梁佳琪,規範/楊蕙菁
聯絡電話
(049)2350101#2610/2603
傳真號碼
(049)2358180
電子郵件信箱
u668828@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9/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9/10 17:00
開標時間
108/09/11 10:00
開標地點
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一段42號 本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261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一段42號 本處守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3.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並依個案情形參酌工程會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 本,機關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 (一)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具備承辦本委託案所需專業工程及技術經驗,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 (二)投標廠商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所得稅繳款證明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含稅(採購金額不含稅為48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為480,000元),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本案已提供電子領標,請投標廠商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不另提供現場領標(不提供書面文件)。 3.履約期限: (1)規劃設計或其它技術服務部分: 乙方應於甲方通知開工日起 60日暦天內完成技術服務工作。應提具改善計畫,送至甲方備查後,提報至南投縣政府審查。 (2)負責送審報請備查勘驗:乙方應配合南投縣政府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改善諮詢及審查小組委員會開會期程,取得南投縣政府替代缺失改善計畫同意函。替代缺失改善計畫送審時,乙方須配合出席說明並依照委員會要求修正,倘未於第三次審查會前獲得審查通過取得上述同意函,則第三次審查會次日起視為逾期,依契約第十三條遲延履約計罰。 4.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 本,機關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 (一)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具備承辦本委託案所需專業工程及技術經驗,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 (二)投標廠商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所得稅繳款證明影本。 6.報價及決標方式:採總價決標(不含營業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標價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者。 7.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颱風、不定期等放假時),各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 8.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應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9.檢舉機關: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9-2325414;廉政電子信箱:d11863@taipower.com.tw 地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一段42號。 10.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註:以現金繳納押標金無法開標當日退回,若投標廠商須於未得標當日領回押標金,建議可採銀行本行支票置於投標封袋內繳納押標金。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投區營業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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