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075679@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項工作因業務實需,採實作實算計價,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增購;另契約到期後在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得經雙方同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至新約簽訂完成止,惟最長以2個月為限。增購金額以不逾原契約總金額(未稅)30%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00臺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86號4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並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0臺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86號4樓事務課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工作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需檢附具有高空工作車(昇空工程車)操作人員訓練合格證明或取得移動式起重機操作技術士證照(含民國100年7月1日以前參加「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操作人員」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取得結業證書者),或具有其製造或維護保養專業技術人員證照。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其營業項目須有汽車修理業(JA01010)。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需檢附具有高空工作車(昇空工程車)操作人員訓練合格證明或取得移動式起重機操作技術士證照(含民國100年7月1日以前參加「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操作人員」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取得結業證書者),或具有其製造或維護保養專業技術人員證照。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注意事項〕
一、本案主辦部門: 04-2224-5131事務課 #5268 黃小姐
二、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三、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NT$4,124,362(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四、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領取本案之招標文件:
一、本案可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不可電子投標。
二、本案採電子領標免收機關文件費亦不提供書面領標。
〔其他〕:
一、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應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二、台電公司廉政熱線及E-mail:02-23667364、d05703@taipower.com.tw;本處政風檢舉信箱及電話:台中市郵政信箱15號、(04)22270593。
三、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四、本案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
五、本案不含稅之採購金額為新臺幣5,361,671元整;不含稅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4,124,362元整。
六、投標廠商若以現金繳押標金等保證金請擇下列帳戶交付款項:A‧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戶:9304-<1051500006>,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B‧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戶:8278-<1051500006>,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註:以現金匯款繳納押標金無法開標當日退回,若投標廠商須於未得標當日領回押標金,建議可採銀行本行支票置於投標封袋內繳納押標金)。勿直接放入現金於標封內。
七、已簽准第二次以後開標不受三家以上廠商投標之限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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