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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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本公司有後續擴充之需求,廠商得依本契約內容續約;後續擴充交辦⾦額上限為本⼯作契約總價(未含加值型營業稅)18%,後續擴充期間最⻑以3個⽉為限,期滿即停⽌交辦,續約開始時間以本公司書⾯通知為準,後續擴充之其他約定項⽬如下:
(1)本契約之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
(2)本契約各項文件中有關履約能⼒、⼯作管理、品質管理及⼯安管理等措施,廠商仍依本契約規定持續累積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00臺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86號4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並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0臺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86號4樓事務課
履約期限
機關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自開工日起屆滿一年即停止交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參酌⼯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針對個案情況增減修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工作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程⼯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附加說明
※更正招標文件說明1150316:為提高廠商投標意願,修改詳細價目表單價、數量及工項,更版為詳細價目表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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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注意事項※
1.投標前請詳閱投標須知、承攬契約、工作說明書等其他相關規定。
2.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NT$16,000,000(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領取本案之招標文件:
一、本案可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不可電子投標。
二、本案採電子領標免收機關文件費亦不提供書面領標。
〔其他〕:
一、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應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二、台電公司廉政熱線及E-mail:02-23667364、d05703@taipower.com.tw;本處政風檢舉信箱及電話:台中市郵政信箱15號、(04)22270593。
三、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四、本案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
五、本案主辦部門: 04-2224-5131 #6608 線路課陳先生
六、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七、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應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八、投標廠商若以現金繳押標金等保證金請擇下列帳戶交付款項:
A‧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戶:9304-<1051500002>,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B‧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戶:8278-<1051500002>,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註:以現金繳納押標金 無法開標當日退回,若投標廠商須於未得標當日領回押標金,建議可採銀行本行支票置於投標封袋內繳納押標金)。
九、本案不含稅之採購金額為新臺幣18,880,000元整;不含稅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6,000,000元整。
十、已簽准第二次以後開標不受三家以上廠商投標之限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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