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24103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0臺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86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並參酌工程會範本,依工程性質編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電線電纜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並須於投標時附具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機電技術顧問公司。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需提供承作能力之證明:曾完成69KV 25MVA變壓器設備裝設之文件(如驗收紀錄、結算驗收證明書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須提出具備變電設備裝修技術士乙級證照及乙級變壓器裝修技術士證照兩種。
附加說明
1.標案名稱誤植更正,本標案應為:中變301豐二S/S等2所3具主變汰換、北屯S/S等6所設備改善工程。
2.本次公告增加投標廠商需提供承作能力證明:投標廠商需提供曾完成69KV 25MVA變壓器設備裝設之文件(如驗收紀錄、結算驗收證明書等),並配合修改開標時間。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