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000062 已決標公告

節電宣導品製作及配送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集比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81,330
原始預算
$ 986,580
底價金額
$ 986,055
決標折數
99.5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1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9 - 其他製造商品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採購:蔡秉宏/規範:林駿忠
聯絡電話 (04)22245131#5264/5372
機關代碼 3.13.31.10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400臺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86號
聯絡人 採購:蔡秉宏/規範:林駿忠
聯絡電話 (04)22245131#5264/5372
傳真號碼 (04)22258310
電子郵件信箱 u43553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22 17:00
開標時間 110/11/23 13:00
開標地點 台電台中區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 46980 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1/2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0臺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8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節電宣導品製作及配送」 招標規範一、工作期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餘詳「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契約條款」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上述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新臺幣939,6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新臺幣939,600元。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廠商報價及合約悉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契約條款」、「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附加條款」、「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之規定辦理。 四、投標廠商請詳閱「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玖、決標之規定。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算。本處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以前答覆,必要時得公告之並得延後前述書面答覆及公告日期。 六、開標當日報價均超過底價或須比減價時,由到場合格廠商當場進行優、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之投標廠商,視為自願放棄減價權利。 七、本處政風檢舉信箱及電話:台中市郵政信箱15號;(04)22270593。為瞭解本處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請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處政風部門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八、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九、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十、履約地點:詳台灣電力公司台中區營業處「節電宣導品製作及配送」招標規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10
聯絡人
採購:蔡秉宏/規範:林駿忠
聯絡電話
(04)22245131#5264/5372
機關代碼
3.13.31.10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400臺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86號
聯絡人
採購:蔡秉宏/規範:林駿忠
聯絡電話
(04)22245131#5264/5372
傳真號碼
(04)22258310
電子郵件信箱
u43553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22 17:00
開標時間
110/11/23 13:00
開標地點
台電台中區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 46980 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1/2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0臺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8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節電宣導品製作及配送」 招標規範一、工作期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餘詳「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契約條款」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上述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新臺幣939,6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新臺幣939,600元。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廠商報價及合約悉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契約條款」、「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附加條款」、「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之規定辦理。 四、投標廠商請詳閱「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玖、決標之規定。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算。本處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以前答覆,必要時得公告之並得延後前述書面答覆及公告日期。 六、開標當日報價均超過底價或須比減價時,由到場合格廠商當場進行優、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之投標廠商,視為自願放棄減價權利。 七、本處政風檢舉信箱及電話:台中市郵政信箱15號;(04)22270593。為瞭解本處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請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處政風部門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八、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九、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十、履約地點:詳台灣電力公司台中區營業處「節電宣導品製作及配送」招標規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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