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000051 已決標公告

即開單據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嘉祥美術印刷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5,000
原始預算
$ 336,000
底價金額
$ 315,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1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蔡秉宏/規範:廖苹容
聯絡電話 (04)22245131#5264/5212
機關代碼 3.13.31.10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400臺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86號
聯絡人 採購:蔡秉宏/規範:廖苹容
聯絡電話 (04)22245131#5264/5212
傳真號碼 (04)22258310
電子郵件信箱 u43553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訂約後得依實際需要每年增購契約數量20%以內,惟單價不變。期限屆滿後,甲方認為乙方供貨品質良好,經雙方同意得以原約條件原價格辦理續約乙次,續約數量以400箱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09 17:00
開標時間 110/11/10 14:00
開標地點 台電台中區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本案繳納押標金新臺幣14,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1/0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0臺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8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項目 印刷
分類 專業印刷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十一。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團體之投標廠商,請提交內政部核准之證明文件,餘詳「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契約條款」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上述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新臺幣768,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新臺幣320,000元。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廠商報價及合約悉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契約條款」、「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附加條款」、「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之規定辦理。 四、投標廠商請詳閱「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玖、決標之規定。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算。本處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以前答覆,必要時得公告之並得延後前述書面答覆及公告日期。 六、開標當日報價均超過底價或須比減價時,由到場合格廠商當場進行優、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之投標廠商,視為自願放棄減價權利。 七、本處政風檢舉信箱及電話:台中市郵政信箱15號;(04)22270593。為瞭解本處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請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處政風部門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八、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九、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十、本案決標方式補充如下: (一)本案為總價決標。 (二)機構、團體、庇護工場與非機構、團體、庇護工場之廠商,其最低標價相同,且其標價符合招標文件最低標之決標原則者,應優先決予庇護工場,其次為機構或團體。 (三)非機構、團體、庇護工場之廠商為最低標,且其標價符合招標文件最低標之決標原則者,如機構、團體、庇護工場僅一家者,義務採購單位應洽該機構、團體、庇護工場減價至最低標之標價決標,二家以上者,義務採購單位應自標價低者起,依序洽各該機構、團體、庇護工場減價一次,由最先減至最低標之標價者得標;二家以上標價相同者逕行減價,由減至最低標之標價者得標。減價後,標價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十一、履約期限:自決標之次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上述期限內提前達成契約總金額即終止契約)。期限屆滿後,甲方認為乙方供貨品質良好,經雙方同意得以原約條件原價格辦理續約乙次,續約數量以400箱為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0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1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蔡秉宏/規範:廖苹容
聯絡電話
(04)22245131#5264/5212
機關代碼
3.13.31.10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400臺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86號
聯絡人
採購:蔡秉宏/規範:廖苹容
聯絡電話
(04)22245131#5264/5212
傳真號碼
(04)22258310
電子郵件信箱
u43553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訂約後得依實際需要每年增購契約數量20%以內,惟單價不變。期限屆滿後,甲方認為乙方供貨品質良好,經雙方同意得以原約條件原價格辦理續約乙次,續約數量以400箱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09 17:00
開標時間
110/11/10 14:00
開標地點
台電台中區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本案繳納押標金新臺幣14,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1/0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0臺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8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項目
印刷
分類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十一。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團體之投標廠商,請提交內政部核准之證明文件,餘詳「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契約條款」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上述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新臺幣768,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新臺幣320,000元。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廠商報價及合約悉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契約條款」、「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附加條款」、「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之規定辦理。 四、投標廠商請詳閱「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玖、決標之規定。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算。本處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以前答覆,必要時得公告之並得延後前述書面答覆及公告日期。 六、開標當日報價均超過底價或須比減價時,由到場合格廠商當場進行優、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之投標廠商,視為自願放棄減價權利。 七、本處政風檢舉信箱及電話:台中市郵政信箱15號;(04)22270593。為瞭解本處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請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處政風部門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八、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九、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十、本案決標方式補充如下: (一)本案為總價決標。 (二)機構、團體、庇護工場與非機構、團體、庇護工場之廠商,其最低標價相同,且其標價符合招標文件最低標之決標原則者,應優先決予庇護工場,其次為機構或團體。 (三)非機構、團體、庇護工場之廠商為最低標,且其標價符合招標文件最低標之決標原則者,如機構、團體、庇護工場僅一家者,義務採購單位應洽該機構、團體、庇護工場減價至最低標之標價決標,二家以上者,義務採購單位應自標價低者起,依序洽各該機構、團體、庇護工場減價一次,由最先減至最低標之標價者得標;二家以上標價相同者逕行減價,由減至最低標之標價者得標。減價後,標價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十一、履約期限:自決標之次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上述期限內提前達成契約總金額即終止契約)。期限屆滿後,甲方認為乙方供貨品質良好,經雙方同意得以原約條件原價格辦理續約乙次,續約數量以400箱為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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