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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當履約期限屆滿但新舊契約不及銜接時,本機關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向得標廠商辦理擴充,惟以3個日曆月為限。
二、當履約期限屆滿,本機關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向得標廠商續約,1次續約1年,以3次為限。
(詳如投標須知第62條)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00臺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86號4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0臺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86號
履約期限
預計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需符合下列營業項目之一:
I1顧問服務業、I3資訊服務業、IZ其他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JZ其他服務業或ZZ其他未分類業。
(2)廠商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款之繳款書收執聯,廠商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其他: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另免申請核發行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另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二、特定資格: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採購標的同性質之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3,836,768元(未稅),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4,591,920元(未稅)。應檢附採購業主出示之驗收證明或其他完成證明。
(另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六條)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領取本案之招標文件:
一、本案可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不允許電子投標。
二、本案採電子領標免收機關文件費亦不提供書面領標。
〔其他〕:
一、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應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二、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比減價格之權利。
三、台電公司廉政熱線及E-mail:02-23667364、d05703@taipower.com.tw;本處政風檢舉信箱及電話:台中市郵政信箱15號、(04)22270593。
四、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34,591,920(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五、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六、本案主辦部門: 04-2224-5131 中部客服中心 #5386 張先生
七、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八、服務計畫書紙本1式14份及內容一致之電子檔光碟1式1份(光碟內容與紙本不一致時以紙本為準),其他投標文件1式1份。(編訂方式詳如評選須知)
九、投標前請務必詳閱投標須知、承攬契約、招標規範、評選須知等規定。
十、履保金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者,其金融機構帳號詳【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1-1.8】
十一、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本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
十二、本案不含稅之採購金額為新臺幣147,015,660元整;不含稅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4,591,920元整。
< < 更正公告>> 本次更正附件G -進線量統計表數值內容,其餘不變;本次變更非屬重大改變,維持原公告截標日及開標日不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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