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11500010 已截止

電務大樓空調設備汰換細部設計及監造委託技術服務工作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區營業處 公告日:115/06/12 截止日:115/06/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828,750

押標金
$ 3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6/22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區營業處
機關代碼 3.13.3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謝旻言
聯絡電話 (02)24231156#5813
機關代碼 3.13.31.1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區營業處總務組
機關地址 200基隆市仁愛區仁一路301號
聯絡人 謝旻言
聯絡電話 (02)24231156#5813
傳真號碼 (02)24260236
電子郵件信箱 u979765@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區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22 17:00
開標時間 115/06/23 14:00
開標地點 基隆市仁愛區仁二路134號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萬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投標須知第五十五條之情形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履約執行及技術服務品質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仁二路134號8樓文書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工作自決標次日起14日曆天內提送服務實施計書書、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送設計圖說,預算書及施工材料規範。(詳需求說明書五、提送時程)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 三、投標廠商應為「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廠商,並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所稱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四、餘詳投標須知及其附件、特定條款。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出席人員請隨身攜帶"出席代表授權書"以供查驗。 !請於投標文件中檢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採購金額789,286元(不含稅);預算金額789,286元(不含稅)。 三.本案可電子領標,不提供書面領標,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逾投標時效本處不負責任。 四.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上班時間(每週一至五:8時~17時):基隆市仁二路134號8樓文書課;非上班時間:基隆市仁二路134號警衛室(交值班人員收)。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異議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前,尾數不足1日以1日計,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電話:02-24231156,本處政風檢舉電話02-24245719,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專線0800-286-586信箱: 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5621156電子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二十四小時檢舉中心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六.本件不得用政府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及代替未符合政府採購法第三十六條所定資格。 七.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公司及商業於該日起辦理變更登記時,毋須繳回作廢。」 八.押標金如以現金繳納者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存入台灣銀行公館分行(帳號:9304-1011500010)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台灣中小企業銀行營業部(帳號:8278- 1011500010)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換取憑證,面交不收;如以銀行定期存單繳納者應先辦妥質權設定後,將定存單及定存單質權設定覆函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如以銀行支票或本票繳納者抬頭請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區營業處。 九.本案屬不分段開標,報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十.開標日及截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假日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舉行。 十一.投標廠商標價應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十二.倘若投標廠商所提供之押標金匯入本處帳戶或該標案辦理保留時,屆時押標金退回作業恐較耗時,建請投標廠商以支票形式繳納。 十三.投標廠商辦理退還押標金時,恕請耐心等待本處候傳保證金退回通知單;投標廠商若不便至本處辦理退還手續,請依印花稅法規定自行負擔印花稅費後,本處即以電匯方式退回。 十四.投標廠商建請附上【退還押標金申請書】,以利未得標且未出席開標之廠商速辦理退還押標金相關程序。 十五.開標地點:本處電務大樓8樓開標室(基隆市仁二路134號8樓) 。 十六.本公告資料與招標文件內容不一致時,以招標文件為準。 十七.請於投標文件中檢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十八.115年6月23日下午2時開標,另通知合格廠商辦理簡報及評選,並擇期通知評選優勝廠商依序位辦理議價。 十九.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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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號碼
(02)24260236
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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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區營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22 17:00
開標時間
115/06/23 14:00
開標地點
基隆市仁愛區仁二路134號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萬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投標須知第五十五條之情形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履約執行及技術服務品質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仁二路134號8樓文書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工作自決標次日起14日曆天內提送服務實施計書書、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送設計圖說,預算書及施工材料規範。(詳需求說明書五、提送時程)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 三、投標廠商應為「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廠商,並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所稱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四、餘詳投標須知及其附件、特定條款。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出席人員請隨身攜帶"出席代表授權書"以供查驗。 !請於投標文件中檢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採購金額789,286元(不含稅);預算金額789,286元(不含稅)。 三.本案可電子領標,不提供書面領標,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逾投標時效本處不負責任。 四.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上班時間(每週一至五:8時~17時):基隆市仁二路134號8樓文書課;非上班時間:基隆市仁二路134號警衛室(交值班人員收)。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異議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前,尾數不足1日以1日計,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電話:02-24231156,本處政風檢舉電話02-24245719,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專線0800-286-586信箱: 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5621156電子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二十四小時檢舉中心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六.本件不得用政府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及代替未符合政府採購法第三十六條所定資格。 七.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公司及商業於該日起辦理變更登記時,毋須繳回作廢。」 八.押標金如以現金繳納者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存入台灣銀行公館分行(帳號:9304-1011500010)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台灣中小企業銀行營業部(帳號:8278- 1011500010)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換取憑證,面交不收;如以銀行定期存單繳納者應先辦妥質權設定後,將定存單及定存單質權設定覆函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如以銀行支票或本票繳納者抬頭請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區營業處。 九.本案屬不分段開標,報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十.開標日及截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假日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舉行。 十一.投標廠商標價應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十二.倘若投標廠商所提供之押標金匯入本處帳戶或該標案辦理保留時,屆時押標金退回作業恐較耗時,建請投標廠商以支票形式繳納。 十三.投標廠商辦理退還押標金時,恕請耐心等待本處候傳保證金退回通知單;投標廠商若不便至本處辦理退還手續,請依印花稅法規定自行負擔印花稅費後,本處即以電匯方式退回。 十四.投標廠商建請附上【退還押標金申請書】,以利未得標且未出席開標之廠商速辦理退還押標金相關程序。 十五.開標地點:本處電務大樓8樓開標室(基隆市仁二路134號8樓) 。 十六.本公告資料與招標文件內容不一致時,以招標文件為準。 十七.請於投標文件中檢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十八.115年6月23日下午2時開標,另通知合格廠商辦理簡報及評選,並擇期通知評選優勝廠商依序位辦理議價。 十九.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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