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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預算金額新臺幣1,300,000元(不含營業稅),契約期滿,由機關視業務需要續約1次,並以1年為限,續約金額1,300,000元,總計採購金額2,600,000元(不含營業稅),如雙方同意依「原契約條件」及「契約價金」辦理續約,得逕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履約期限
113年6月15日至114年6月14日(預估)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經主管機關依「會計師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查核簽證核准準則」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查簽業務之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營業處所所在地主管機關核發之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登錄證明影本。
2.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核發之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查核簽證核准文件影本。
其他:附加說明
1.開標日若經當地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恢復辦公日第一天同一開標時間舉行開標。
2.截標日若經當地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以恢復辦公日第一天同一截標時間代之,並以恢復辦公日第二天同一開標時間舉行開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