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07E1130204 已決標公告

教學大樓屋頂防水層整修工程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3/02/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所羅門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68,000
原始預算
$ 1,718,061
底價金額
$ 1,655,000
決標折數
82.6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3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3 - 屋頂及防水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伯江
聯絡電話 (06)3378888#164
機關代碼 3.13.30
單位名稱 秘書處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
聯絡人 張伯江
聯絡電話 (06)3378888#164
傳真號碼 (06)3378509
電子郵件信箱 a90760@taisuga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06 17:00
開標時間 113/03/07 10:00
開標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秘書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5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秘書處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90日內竣工。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板、型鋼...等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依營造工程物價數所列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基本資格(符合下列1、2資格之一者才可參加投標,3、4、5、6證明亦須檢附): 1.丙等營造業(含)以上廠商。 2.土木包工業(係指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許可登記。於登記縣(市)地區以外,越區營業者以其毗鄰之縣(市)為限。);惟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3條第1項第4款規定,含有防水工程項目之金額在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土木包工業得自行施作;倘本案防水工程項目得標金額超過六十萬元以上者,應委由專業營造業施作。 3.廠商納稅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5.公會會員證。 6.廠商具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證明 (如防水實作經驗證明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伯江
聯絡電話
(06)3378888#164
機關代碼
3.13.30
單位名稱
秘書處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
聯絡人
張伯江
聯絡電話
(06)3378888#164
傳真號碼
(06)3378509
電子郵件信箱
a90760@taisuga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06 17:00
開標時間
113/03/07 10:00
開標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秘書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5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生產路68號(秘書處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90日內竣工。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板、型鋼...等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依營造工程物價數所列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基本資格(符合下列1、2資格之一者才可參加投標,3、4、5、6證明亦須檢附): 1.丙等營造業(含)以上廠商。 2.土木包工業(係指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許可登記。於登記縣(市)地區以外,越區營業者以其毗鄰之縣(市)為限。);惟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3條第1項第4款規定,含有防水工程項目之金額在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土木包工業得自行施作;倘本案防水工程項目得標金額超過六十萬元以上者,應委由專業營造業施作。 3.廠商納稅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5.公會會員證。 6.廠商具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證明 (如防水實作經驗證明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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