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20615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岡山廠軸流風扇檢修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三忠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70,000
原始預算
$ 1,896,513
底價金額
$ 1,800,000
決標折數
92.7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機關代碼 3.13.30.99.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金山
聯絡電話 (07)6241168#205
機關代碼 3.13.30.99.2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機關地址 820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9號
聯絡人 黃金山
聯絡電話 (07)6241168#205
傳真號碼 (07)6244166
電子郵件信箱 t488010149@taisuga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896,51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7/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7/20 17:00
開標時間 110/07/21 14:00
開標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5%(含稅),仟元以下不計。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糖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90日曆天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案相關者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上述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之商業登記資料,網址: http://gcis.nat.gov.tw/pub/cmpy/cmpyInfoListAction.do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www.etax.nat.gov.tw/wSite/sp?xdUrl=/wSite/query/NoQuery.jsp&ctNode=10818;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三) 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 廠商以電子領標者,機關於開標時將查驗廠商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廠商請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領標電子憑據序號」紙本或電子檔案(.tkn)之憑證放入投標封之證件封內,開標時本機關將利用該系統之「查詢電子領標紀錄」功能驗證憑證。(查詢電子憑證資料電話0800-080-512)。 (五) 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1. 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須經查覆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始可做為證明之文件)、會計師簽證之財物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2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需下列專業人員之證明(本項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得於得標次日起7天內(日曆天)提出,未於規定期限提出者,撤銷得標資格並沒收押標金,並以合格之次低標為最低標廠商):(1)丙種以上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2)施工架作業主管 (3)急救人員 (六) 投標廠商投標所附之各項證件得為影印本,廠商於得標機關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審查不合格時,取消得標資格,有押標金者發還之。 (七) 投標文件規定廠商應用印之處,廠商應蓋同一式之公司印章,或經授權之印章(須附授權書)。惟廠商應於投標時自行審查,機關開標時不另審查,廠商於得標後機關查驗不合格時,取消得標資格,有押標金者發還之。 (八) 電子投標之廠商之投標文件格式為Word、Excel、PDF,圖片檔格式為JPG、JPEG、GIF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7/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0.99.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金山
聯絡電話
(07)6241168#205
機關代碼
3.13.30.99.2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機關地址
820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9號
聯絡人
黃金山
聯絡電話
(07)6241168#205
傳真號碼
(07)6244166
電子郵件信箱
t488010149@taisuga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896,51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7/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7/20 17:00
開標時間
110/07/21 14:00
開標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5%(含稅),仟元以下不計。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糖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90日曆天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案相關者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上述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之商業登記資料,網址: http://gcis.nat.gov.tw/pub/cmpy/cmpyInfoListAction.do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www.etax.nat.gov.tw/wSite/sp?xdUrl=/wSite/query/NoQuery.jsp&ctNode=10818;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三) 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 廠商以電子領標者,機關於開標時將查驗廠商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廠商請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領標電子憑據序號」紙本或電子檔案(.tkn)之憑證放入投標封之證件封內,開標時本機關將利用該系統之「查詢電子領標紀錄」功能驗證憑證。(查詢電子憑證資料電話0800-080-512)。 (五) 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1. 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須經查覆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始可做為證明之文件)、會計師簽證之財物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2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需下列專業人員之證明(本項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得於得標次日起7天內(日曆天)提出,未於規定期限提出者,撤銷得標資格並沒收押標金,並以合格之次低標為最低標廠商):(1)丙種以上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2)施工架作業主管 (3)急救人員 (六) 投標廠商投標所附之各項證件得為影印本,廠商於得標機關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審查不合格時,取消得標資格,有押標金者發還之。 (七) 投標文件規定廠商應用印之處,廠商應蓋同一式之公司印章,或經授權之印章(須附授權書)。惟廠商應於投標時自行審查,機關開標時不另審查,廠商於得標後機關查驗不合格時,取消得標資格,有押標金者發還之。 (八) 電子投標之廠商之投標文件格式為Word、Excel、PDF,圖片檔格式為JPG、JPEG、GIF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7/20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