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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通訊函領每份100元或電子領標50元。
押標金額度
按廠商報價總額(含營業稅)5%收取,計至仟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9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簽約次日起60天內交貨並完成安裝(日曆天,包含所有假日)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除須具基本資格及提供基本資格之証明文件外,本採購案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資格如下:
專門技能之證明:得標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應具備下列證明
1.丙級以上勞工安全衛生主管之專業訓練及合格證書。
2.乙炔熔接作業人員之專業訓練及合格證書(倘施工計畫係含有乙炔切割工法時)。
3.上述證明得於得標後14日內(日曆天)提送,未於限期內提送者取消得標資格,並沒收押標金。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現場領標、通訊函領或電子領標;領標地點:高雄市岡山區本州里本工五路9號。
其他
1.電子領標者需列印電子憑據序號或(.tkn)電子檔以供核對(得於通知期限內補件),詳請參閱投標須知。
2.本採購案所列金額皆已含營業稅。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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