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工安環保處環保事業營運分處
電子郵件信箱
a64160@taisugar.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工安環保處事業營運分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通訊函領每份300元或電子領標150元。
押標金額度
按廠商報價總額5%收取,計至仟元(含營業稅)。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1/0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9號
履約期限
決標簽約日起150天內交貨(日曆天,包含所有假日)。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案相關者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上述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之商業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屬進出口貿易商者,須提出代理業務相關之證明。
2.具有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時得以前一期代之)、投標廠商聲明書,機關得依需要通知得標廠商於7個日曆天內提供正本供機關查驗,查驗不合格取消得標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現場領標、通訊函領或電子領標;領標地點:高雄市岡山區本州里本工五路9號,總務課。
其他
1.電子領標者需列印電子憑據序號或(.tkn)電子檔以供核對(得於通知期限內補件),詳請參閱投標須知。
2.本採購案所列金額皆已含營業稅。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工安環保處環保事業營運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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