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SCF15410701 已決標公告

台糖公司常溫商品物流配送勞務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合邦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2,000,000
原始預算
$ 213,000,000
底價金額
$ 194,500,000
決標折數
98.7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行銷事業部
機關代碼 3.13.30.9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翁汶釧
聯絡電話 (02)23065229#268
機關代碼 3.13.30.98
單位名稱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行銷事業部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297號2樓
聯絡人 翁汶釧
聯絡電話 (02)23065229#268
傳真號碼 (02)23064220
電子郵件信箱 a60182@taisuga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10,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契約期滿本公司得視業務需要及合作情況,再與得標廠商續約1次,以3年為限。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7/02/21
原公告日 107/0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297號2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新臺幣300元(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03/12 17:00
開標時間 107/03/13 14:00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297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297號2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5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依法設立登記之運輸及倉儲業者。 特定資格:具有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所需之設備者。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檢具之證明文件: 1.中央倉儲至少具備5,000棧板儲位,區域配送倉至少具1,000棧板儲位,並提供倉庫合法使用地目之證明文件。廠商自有送貨車輛(3.5噸以上)50輛以上,並提出合法申設運輸許可文件及營業車使用執照。 2.倉庫揀貨系統、資訊接收轉換之設備、送貨即時查詢系統之證明。 3.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其單次或累計契約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5分之2之證明。 4.其他請參閱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3.具有相當財力。 4.具有相當設備。
附加說明 本採購流程概述: 1.公告採購招標。 2.開標(廠商資格審查) 3.通知合格廠商簡報及詢答 4.公開評選優勝廠商 5.機關與最優勝廠商辦理議價委託專業服務 6.簽約 ※物流配送範圍包含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桃園市、新竹縣(市)、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花蓮縣、臺東縣、金門縣、澎湖縣。 ※報價單計算公式僅供參考,廠商填寫時須再審慎計算。 更正外聘委員3人,內派委員4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行銷事業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0.9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翁汶釧
聯絡電話
(02)23065229#268
機關代碼
3.13.30.98
單位名稱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行銷事業部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297號2樓
聯絡人
翁汶釧
聯絡電話
(02)23065229#268
傳真號碼
(02)23064220
電子郵件信箱
a60182@taisuga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10,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契約期滿本公司得視業務需要及合作情況,再與得標廠商續約1次,以3年為限。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7/02/21
原公告日
107/0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297號2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新臺幣300元(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03/12 17:00
開標時間
107/03/13 14:00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297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297號2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5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依法設立登記之運輸及倉儲業者。 特定資格:具有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所需之設備者。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檢具之證明文件: 1.中央倉儲至少具備5,000棧板儲位,區域配送倉至少具1,000棧板儲位,並提供倉庫合法使用地目之證明文件。廠商自有送貨車輛(3.5噸以上)50輛以上,並提出合法申設運輸許可文件及營業車使用執照。 2.倉庫揀貨系統、資訊接收轉換之設備、送貨即時查詢系統之證明。 3.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其單次或累計契約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5分之2之證明。 4.其他請參閱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3.具有相當財力。 4.具有相當設備。
附加說明
本採購流程概述: 1.公告採購招標。 2.開標(廠商資格審查) 3.通知合格廠商簡報及詢答 4.公開評選優勝廠商 5.機關與最優勝廠商辦理議價委託專業服務 6.簽約 ※物流配送範圍包含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桃園市、新竹縣(市)、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花蓮縣、臺東縣、金門縣、澎湖縣。 ※報價單計算公式僅供參考,廠商填寫時須再審慎計算。 更正外聘委員3人,內派委員4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行銷事業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12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