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SCF10711045 已決標公告

北大超市賣場地板整修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元浩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8,000
原始預算
$ 350,000
底價金額
$ 320,000
決標折數
83.7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行銷事業部
機關代碼 3.13.30.9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4 - 地板及牆面貼磚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弘仁
聯絡電話 (02)23061112#200
機關代碼 3.13.30.98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行銷事業部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297號2樓
聯絡人 鄭弘仁
聯絡電話 (02)23061112#200
傳真號碼 (02)23087901
電子郵件信箱 a03889@taisuga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9/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021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297號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9/28 17:00
開標時間 110/09/29 10:00
開標地點 108021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297號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021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297號1樓(出納部門)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10月17日前完工,110年10月22日前驗收合格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設立登記之營造業或建築物室內裝修業者。 (2)最近一期無欠繳營業稅者。 (3)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無退票紀錄者。 (4)非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登記證:主管機關核發之營造業登記證或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2)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倂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以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若未到場說明視為不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行銷事業部台北營業所,地址: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297號,電話:(02)2306-111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9/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0.9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弘仁
聯絡電話
(02)23061112#200
機關代碼
3.13.30.98
單位名稱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行銷事業部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297號2樓
聯絡人
鄭弘仁
聯絡電話
(02)23061112#200
傳真號碼
(02)23087901
電子郵件信箱
a03889@taisuga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9/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021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297號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9/28 17:00
開標時間
110/09/29 10:00
開標地點
108021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297號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021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297號1樓(出納部門)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10月17日前完工,110年10月22日前驗收合格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設立登記之營造業或建築物室內裝修業者。 (2)最近一期無欠繳營業稅者。 (3)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無退票紀錄者。 (4)非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登記證:主管機關核發之營造業登記證或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2)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倂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以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若未到場說明視為不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行銷事業部台北營業所,地址: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297號,電話:(02)2306-111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9/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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